有關參加攝影比賽的一些問作品資格問題~

小弟想參加這次的
苗栗攝影比賽



在比賽規則十一、附則中有提到: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請問若作品曾發表在小惡魔論壇, 或是刊登於公開的無名相簿中,
是否視同已曾公開發表?如果視同, 趕緊把照片拿下來, 這樣可以嗎?

(五)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


請問裁切照片, 調整亮度, 調整銳利度, 調整對比度, 以上有哪些是可以在規則允許, 哪些是不允許的呢?


小弟的幾點疑問, 有請各位前輩解答, 感謝~
2010-03-09 10:26 發佈
1.已公開作品, 即使拿下來還是屬於公開. 來不及了.
2.你說的那些都不行. 他是指合成. 更簡單的說, 就是不能後製. 不然底片機就吃虧了.

攝影比賽不一定是最完美的作品, 但是絕對是要原汁原味.

不過這個比賽也真好玩.
都 2010了 還在舉辦 2009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時間還沒到, 再去拍吧!!
樓主說的那些修片動作都可以吧,規則並沒有禁止

不過加色是什麼意思?是指大改顏色,例如紅變綠那樣?
jiyou wrote:
小弟想參加這次的苗栗...(恕刪)


「未曾公開發表者」通常指的是正式的展覽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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