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為什麼專為APS-C系統設計的鏡頭 如 Canon EF-S , Nikon Af-S 鏡頭,需要轉換等效焦長?
當我們把傳統鏡頭,或是針對全片幅相機設計的鏡頭裝到APS-C機身上的時候,會因為APS-C感光元件較小而發生影像週圍的部份遭到裁切,所以要把焦段乘上焦長比之後得到該鏡頭在APS-C上的等效焦長。
然而,這幾年各大相機廠商不斷推出計對APS-C系統設計的數位專用鏡頭,在鏡頭尾部加上一個較小的成像環(誤?),縮短成像鏡片到感光元件的距離。理論上,距離縮短,投射到感光元件的範圍就會變小,裁切的情況就不應該會發生了,為什麼我們在使用數位專用鏡頭的時候,還是都要把鏡頭的焦段乘上1.6或1.5呢?
th7464 wrote:
這幾年各大相機廠商不斷推出計對APS-C系統設計的數位專用鏡頭,在鏡頭尾部加上一個較小的成像環(誤?),縮短成像鏡片到感光元件的距離。
即使是 APS-C 專用鏡頭, 標示的也是實體焦長, 是一種光學特性,
而鏡尾到感光元件距離不等於 "像距", APS-C 並沒有改變像距...
有改變的是不需要135底片那麼大的成像範圍, 即 APS-C 成像圈較小, FF 較大
1/P + 1/Q = 1/F
P 物距, Q 像距, F 焦距
相同焦距, 相同物距, 像距也相同,
但因 APS-C 成像圈較小, 相當於 FF 裁切, 故有所謂等效焦長或焦長轉換倍率
只是用來比較 APS-C 與 FF 視角
一般隨身 DC, 以 Fujifilm F11 為例,
實體焦長: 7.7~23.1mm, 等效焦長 37~111mm, 焦長轉換倍率約 4.8
因實體焦長夠短, 所以像距跟著縮短, 可以做到輕薄的機身, 加上短短的伸縮鏡頭。
APS本來就是不是統一的片幅規格,而只是統稱而已
所以掛在APS底下的片幅要多大就多大,要多小就多小~
因為沒有規範,所以如果各自用自己的等效焦長去標示,勢必造成消費者大混亂
(就像現在每個人把自己手中的DC或手機相機標示焦長寫上來,肯定亂七八糟)
不過話說135也不是所謂的統一規格吧...我覺得頂多只能稱為『泛用規格』,
就是以前底片中最泛用的片幅規格,
或許就是較大的泛用性,反而成了一種通用的標示標準,只要有個標竿,其他要怎麼變就只要加上前提即可
乘上等效1.3、1.5 、1.6、2.0就是前提,不改變,作為指標焦段就是目前以135片幅為基準的片幅,統稱全片幅
也許樓上說得對!如果有一天135片幅被廢掉了,那個時候就換成FF片幅的鏡頭要等效回去了

不過似乎很難啦,你說要廢掉135片幅,那APS到底要以誰為標準?APS?APS-C?APS-H?
記得之前有個話題,O說自己是全片幅,結果有人支持有人反對,到頭來還不是買鏡頭時,乖乖X2.0

規格統一除了自爽,很難統一的...(只要跟『統一』有關,好像都很難實現

話說回來,如果當年泛用高的是120,現在的鏡頭不知道要怎麼等效比較精確

專有名詞只是嚇人用的!令人感動的畫面和用語,才是最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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