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11/14 1820 左右 到彰化溪湖 阿枝羊肉吃羊肉
結果有一桌客人 靠近角落 冷氣機邊 應該是一裙20-30才的年輕男女
點完菜後 就開始拍照了 ..本來你拍你門的 跟我們門關係
但是重點是 他們都拿單眼啦 都裝了外閃 阿都用跳燈
往上打 往旁邊打......這樣一直拍 閃燈一直閃
說真的很不舒服 因為天花板是平的 直接跳燈 就會引響其它人
羊肉啃一啃 就閃一下 其實很不舒服的感覺 他們也是無視滿坐的人們
我覺得餐廳的照明很亮了 他們應該可以調一下ISO 應該可以免用外閃
不然 跳燈閃閃的 閃到天花板 到處亂噴...引人注目...
小第本身也有一台單眼偶爾也拍拍
我想請問攝影前輩們 這種狀況 一定要用閃燈嗎?
或是就攝影禮貌上 這樣在公共空間 用閃燈 是ok的嗎?
還是 是我吹毛求疵 因為吃東西 有東西閃 真的滿不舒服的
虧那群人 還很裝的很專業的樣子 ..
當天的鹿港老街 真的是人人都掛一台單眼 ...
但腦袋 似乎還沒跟上手上的機械啊
sscbeach wrote:
所以上一篇 是一個無...(恕刪)
喂~
沒禮貌,還沒打鐘喊下課啦

來補完這一課的最後一段再走,哪一段呢?
就是……
這課文章的作者寫作都不加註【標點符號】

PS:這群人的道德問題固然與平時的生活教育有關,但樓主的國文卻是有再進步的空間。
Canon 50D+24-70mm L +70-200mmF2.8L+Nikon D300+24-70mm G+70-200mm f/2.8G VR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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