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很不客氣地對我大叫:
"喂, 先生!"
然後用手指一指他牆上又小又髒的一張小告示牌, 上面有注明不能拍照和錄影.
我當時心想人家都注明不能拍了, 就自覺理虧說聲抱歉,
心想這種沒禮貌的店家的照片我也不想留, 就主動前去把照片刪給他看.
不過事後想想覺得很不舒服, 所以想來確認幾件事:
1, 店家開在馬路邊, 就算他自己宣告不能拍, 就真的不能拍嗎? (我沒要做販賣照片的商業行為)
2, 我是站在馬路上的公家財產上拍的.
3, 有沒有什麼樣合法的做法, 讓我可以拍到他的店他又拿我沒辦法的?
先謝謝大家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