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hsu wrote:
看在你好像很高的份上,幫你把你判的發言抓出來
你644樓不是說
"這場官司勝訴與否的關鍵在於你是否確定他直接使用你的原圖來改 還是使用建築公司改過後的圖來後製"
怎麼現在又變成問題在建商
前面好像已經比過很多次囉

難道樓主也要說那動國硯大樓也是他拍的囉?
ian-hsu wrote:
你在跟你的領域就算高到頂,對一個無關領域的人說會嚇到嗎?
的確不會啊
可是你現在談的不是我的專業領域嗎?
難道是你的專業領域?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powerslide wrote:
我判了什麼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我說的是本案有問題的是建商
你應該找建商去告民事違約
不是去對無辜的第三者告刑事怎麼有人到現在還分不清民事和刑事的不同?
把二者混為一談
至於我是哪裡的專業
說出來恐怕嚇死您
不管是在學術或實務上都是處於最高的地位 :)
是不是無辜第三者是你說了算嗎?
如果你說不知原作者是誰,
要辯稱無辜還有可能,
那劇組先打電話問原作者是為哪樁?
這樣可以用善意第三人自居嗎?
還有,我是質疑而已,沒說有罪,
請你指出我哪一篇有出現這種字眼,
說不定大家會相信你的專業能力。
糟糕,P君引不出文開始出現鬼打牆亂引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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