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說,端看個人對於攝影如何定義若是定義為"紀錄影像",則後製就適得其反,因為紀錄的目的即為還原"事發當時的真實情況"而若是定義為"創造影像",則盡情的修圖後製,發揮創意,而這類的創作者我將之歸類於藝術家而非攝影師因為君不見如今雖然數位編修方便,卻難再出現如布列松之類一代大師,只因參雜了過多不必要的因素攝影,就如實的還原決定性影像,這麼簡單而樓主,在我覺得是藝術家
對我來說過去是用底片的舊時代的攝影師才是值得驕傲的工作為了拍出一張好照片要花多少時間學習、準備、洗片過去彩色照片還不算是(攝影),可以把黑白拍出有層次、生命力才被當時認可現在科技發達,數位相機、後製軟體,可以讓人狂拍狂改直到滿意雖然是趨勢,但不要太自以為是,所謂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因該很多老攝影師再偷笑了。
藝術這回事…本來就是風格廻異;一人之愛,或許正是他人之惡…;不過這世界因此更繽紛多采!純就個人感覺,作者個性堅毅鮮明,追求存在感的慾望強烈;但是,或許有點類似葉錦添電影(美術)作品給我的感覺,有時往往個人主觀意識(表現慾)太過,反而失去了均衡,色彩滿溢過了頭!所以,很抱歉這麼講,我覺得照片足夠搶眼,但畫面餘韻不足!不過,這純屬個人意見,每個人的個性與創作目標本來就不同,各有各的路,祝福你攝影之路無限的寬廣!
愛拍照傳傳 wrote:ds1441 wrote:等你的技術能到我這個位置的時候,你就能知道剛剛回你的人在講什麼了。 哈哈哈 你的那作品呢 ? 聽說有PK!!!佔個位置先...這棟大樓潛力無限不過我也覺得樓主的人像拍得超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