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 Cloud wrote:
不知大家怎麼去看"藝術",確實藝術不該有太多的限制,
所以不反對每個人用自己的方法去呈現自己的藝術,
每個人的美感也不一樣,而作品常常代表作者的心境。
攝影本身就與繪畫本質不同,既然是影像,就帶有寫實。
過去我反對後製,因為當時對於數位影像不是很了解,
後來才知道相機本來就很難把肉眼所見之景像,
完全一模一樣的呈現在螢幕或相紙上,
所以經過鏡頭及相機的數位處理,早就是失真的。
後來我並不反對後製,也把它當做是一種藝術創作。
後製這名詞包含的範圍太廣,只要有任何變更都稱作後製。
包含調色、銳化、裁切、色溫、加料或塗改,
例如..人像的磨皮,污點(痘痘)移除...等等。
雖然往後的數位作品,多多少少都會有後製的出現。
而假的夠真,它就是真的了。
今天這事件,相信如果沒有第二張照片做比對,
大家根本不知道那是有"修改"過的。
看了國外的攝影書藉,裡面寫到:攝影某方面來說,比畫畫還難,
畫畫可以邊畫邊想,而攝影在你按下快門的前,要決定很多的條件,
按下快門後,就決定了作品,但如果是可以PS的...XD。
將來也許無法判斷作品有到底真到有多真,或假到有多真。
但我仍然認為"最真,所以最美",也才所以珍貴。
不希望將來的美展、攝影展,變成"PS"大賽了。
那樣的美,我就不會想去看了。
說了這麼多,結論就是,面對沒有界線的藝術"比賽規則很重要"。
另外,如果知道這位大師就是會習慣這樣修圖,
我會習慣性的認為,他的作品都是如此。.(恕刪)
如果說,這張{魚撈之晨}是一張拼拼湊湊而成的作品呢?
而且這張作品拼湊的程度,相對於陳炳陳大師之前受爭議的作品過之甚多!!!

我只能說:{劉老師啊,劉老師~~~~~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新北市文化局不快刀斬亂麻....實在不明智...難道要等鄉民們把整個底都掀開來..才願意動作嗎?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小环子 wrote:
小环子 wrote:
昨日出席評審會議的4位評審包括: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教授蔣載榮、專題影像創作者沈昭良、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系教授陳立民、銘傳大學商業設計系專任講師楊峰榮;至於中華攝影藝術交流學會理事長鐘永和因人在中國,昨天未出席會議。
共5位評審...現在2比2.....~~~...(恕刪)
現在新北市文化局是在等
中華攝影藝術交流學會理事長鐘永和~~~~~返國後,才會作出決議嗎?
雅虎新聞報導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國內攝影名師劉信鑫去年奪得新北市美展攝影類全國及地方組雙料冠軍,但全國組作品卻被檢舉為「重製、加工、一稿兩投」,違反簡章精神,新北市文化局昨天邀集原班評審「重審」,作品被指控「一稿兩投」的部分未違反簡章規定,但評審對作品「加工、合成」爭辯激烈,最後決定擇期再開會討論。
簡章精神VS.數位潮流
文化局主任秘書于玟說,原班評審有5位,昨天有4位出席,兩派意見分歧,爭論得很激烈,主要歧異是對「加工、合成」沒有一致的看法;有評審堅持認定重製、加工,已違反簡章精神,應取消資格,也有評審認為數位輸出是現代潮流。
支持維持金牌原議的評審認為,數位輸出是現代潮流,該作品遭調整的部分是屬於角落,並不是重點地方,也確認是當事人的作品,應該視為後製,而非加工、合成。
贊成 反對 評審2比2爭持不下
堅持依照簡章精神取消金牌資格的評審認為,作品只要有額外的動作,不管大補、小補,都違背了比賽精神;兩派評審爭執不下,最後雙方取得共識,擇期再開會討論此案。
于玟表示,文化局希望依照簡章的精神走,但還是要尊重評審委員的意見,希望下次所有評審都能出席,做出結論。
對於「一稿兩投」是否違規?她解釋,簡章要求「優選以上不得重複」,劉信鑫參加基隆市的美展只獲得佳作,並沒有違背簡章規範。
昨日出席評審會議的4位評審包括: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教授蔣載榮、專題影像創作者沈昭良、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系教授陳立民、銘傳大學商業設計系專任講師楊峰榮;至於中華攝影藝術交流學會理事長鐘永和因人在中國,昨天未出席會議。
該作品遭調整的部分是屬於角落,並不是重點地方,也確認是當事人的作品,應該視為後製,而非加工、合成。

該作品遭調整的部分是屬於角落,並不是重點地方????~~~~
有趣!!!!
我就等著看你們怎麼演這齣戲!!!!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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