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pig06 大大所言

另...常見01有許多的正義魔人,非要開版大道歉認錯、或對其言辭諷刺,致使樓歪而最終樓主自刪文呢。
fatpig06 wrote:
在這年頭,看到許多荒謬的邏輯推理
例如:
某人是殺人犯,那他便喪失指出做人應該孝順父母的資格。
又例如:
因為某人犯了法,便不能指出別人正在犯更嚴重的法
原來,檢舉某人是否犯了法,是需要先証明檢舉人,本身是否清白之身,否則,被檢舉之人,便不算犯法,更不能被指控為犯法。
那....有偷竊行為的人,看到別人在殺人,也不能報警通知執法單位,而是應該先檢討自己,再作壁上觀好了。
請問,這是那門子的思維邏輯?
見識01某些大大們,以駁倒別人為樂的興趣,而完全不顧事情的對與錯,為炮人而炮人,這個世界因為有太多這類人,因此,世界變得更荒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