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chc wrote:
2011-11-08 12:32 #7jie1128 wrote:
用5D2的話 加上用 SIGMA 70-300MM 微距鏡 再加上 DCR250近攝鏡
約可拍 10.8mm 寬的『畫面』
機身用7D 則可拍到 6.8mm 寬的『畫面』...(恕刪)
011-11-13 17:36 #72jie1128 wrote:
5D2 + 100mm鏡頭 可以在 1公尺位置 拍到 36公分寬的「物件」
一個人縱使有豐富經驗及高深學問,
如果表達不出來,甚至於表達錯誤......不如別講!
2011-11-14 08:36 #75
jie1128 wrote:
你自己也喜歡用"尺"來當"物件" 拍攝 那你會看到什麼樣的"畫面"
2011-11-18 22:38 #77
jie1128 wrote:
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對於 "畫面"兩個字的解釋 如下
......(略)......
2: 圖畫、銀幕等所呈現的形象。
......(略)......
唉 這理解力的問題 還真的是個大問題啊...
75樓的文字已經在虧你了 看不出來也就算了
你竟還能揚揚得意的發表 畫面兩個字的解釋...
您在第 7樓紅字部分所表達的:其實是
約可把 10.8mm 寬的『物件』拍滿 5D2 的感光元件(36mm 寬)
如果改用 7D,因為感光元件比較窄(僅 22.3mm 寬),
故用同樣的鏡頭設備,僅能把 6.8mm 寬的『物件』拍滿 7D 的感光元件,
然後在 72樓趕快改用「物件」,
在 75樓終於恢復正常,把物件跟畫面搞清楚了。
哈!
謝謝您在 77樓引用 教育部國語辭典 來印證我的用詞才是對的!
再次謝謝您的肯定!
SO!到底誰的理解力才是有問題?......還真的是個大問題啊!
哈~哈~哈~哈~
自己回頭去看看您自己在 21樓的敘述跟 7樓的區別吧:

7D:6.8mm 畫面滿框(感光元件的框,22.3mm),放大率 3.3:1,
5D2:10.8mm 畫面滿框(感光元件的框,36mm),放大率 3.3:1,
2011-11-10 15:19 #21
jie1128 wrote:
再來 SIGMA 70-300mm 要達到最高放大倍率 一定是 300mm端
也唯有 7D +300mm +DCR 250 在最近的對焦距離
才能放大到 6.8mm 畫面滿框
如果 機身換成 5D2 畫面就會變廣
請拿起你的計算機 計算一下10.8mm 6.8mm 之間的比值...
好剛好...接近1.6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