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私信裡所說我的真實資料早從2003年開始就一直是公開在網路上的:http://www.wretch.cc/user/DUpisces任何人都可以從GOOGLE輕易搜尋到所以我本來就沒有必要重新公開一次暱稱"~武藤~"的要求是我必須做到兩件事你才願意公開你的身分:1. 要答應讓你偷拍兩張2. 並公布我的真實身分我於回信中早就爽快的答應了因為這對我來說並不算什麼...現在呢?你準備好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了嗎?在之前的街拍議題中有一名高職生認為"街拍時若拍攝到其他人的臉是侵犯他人隱私"我於是自願當實驗品被提告但結果呢?發言者推三阻四,不敢出面在另一個人像外拍的議題中我請發言者來我們學校辦一場講座但結果呢?發言者推三阻四,不敢出面事情一直都是這樣。當同一件議題不斷被翻炒從沒有人敢出來面對面原本匿名制論壇是為了方便大家發言但當說起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時這些人卻全都縮了回去當討論道德議題時永遠有一群人不曾翻閱過倫理學,卻滿口道德當討論法律議題時對法律明白的人,卻總會被打壓或羞辱爭論議題時,匿名的背後是誰?是一個國中生?高中生? 還是一個存心搗蛋的人?你永遠不知道其實如果每個人都具備理性的討論能力暱不暱稱根本不重要...從今天開始我再也不會來01管理員這三個字只是虛設吧
我覺得大家都太文言文了~~這種事情已論點來說都沒錯~~重點在於自己不想被拍就反映給對方知道..被攝著如果有反彈那攝影著請自制一下...就這樣搞的一堆法律問題各說各話~~好複雜..今天不是要開庭別再扯法律了吧~~
借版一下!但情形也類似!一直覺的去參加攝影活動(教學),工作人員在旁邊一直在拍花絮(上課情形)!好啦!花絮嘛!(就好像出遊快樂紀念照一樣,無所謂)但上課情形,放在招生的網頁上,算是有商業性的廣告,這些有繳錢的學員(無告知下)變成商家的模特兒?還有,聽說有攝影教學活動,(無告知學員下)商家自己還出動〝專業攝影機錄影〞錄上課情形(拍講師也〝拍學員〞,看來應該也是要做成招生廣告)?(參加攝影活動不是有規定一律禁止任何錄影拍攝)?尊重?台灣很少人會去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