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 這種事件帶來的少數正面意義吧
小弟唯一想補充的是 高壓電 只要電壓超過一定的高度,就算是沒有直接觸碰,也會被電到
只不過應該不是某位大大說的 高壓電 10 公尺會觸電(距離有點太遠)
之前去過南部某變電站,裡面的電壓34萬五千,俗稱345,設備的安全距離是差不多七公尺。(工作上的現場探勘,有台電地陪同,不是亂闖)。
沒記錯,會隔空觸電的距離是三公尺。
高壓電,是有危險性的,所以當接觸到相關的設備時(如大眾交通工具的電力設備),以不懂就不要亂碰和沒電當有電來做的原則,最能確保人身安全。
至於新聞的主角,能救回來就是萬幸了,希望沒有太多後遺症。
淺見,有錯誤歡迎糾正
verza wrote:
這是一個有人受傷的意外
他總是有錯
但卻沒有慈悲和同情,還一堆應該死好的論點....
有些錯誤的確是要以生命做代價的,但,我們應該也保持一些悲憫吧?
古意又充滿寬容的臺灣,哪里去了?
...(恕刪)
以前社會善惡賞罰分明
如今社會充滿著一些人權份子
大喊要寬恕犯罪
即使他們殺了一兆人,還是不能判死刑
還反對終身監禁
必須要放他們出來
而社會也因此烏煙瘴氣
受害人沒有人關心
犯法的人卻有國家領袖與社會團體關注
沒人為受害者與家庭流過一滴淚
只為犯罪者大喊人權要寬恕他們
這社會的公義已經嚴重偏斜
就是慈悲與同情濫情的結果!
犯錯的人,必須為自己所做的負起最大責任
而不是祈求別人寬恕
而目前這個國家機關是反過來做
不要犯人負責
要受害人自己認了
如果你當認為社會冷血的時候
必須去想,為啥這個社會被人用憐憫、寬恕濫情到讓整體社會公義失去公平與正義!
這只是社會心理的一種反彈!
犯錯的人,都應該要學習為自己所為完全負責!
重新回歸到責任的公義上面
不然,這社會對犯錯的人冷血,那將是永無止境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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