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os84292 wrote:
阿克鐵克特 wrot...(恕刪)
+1
看這些回覆一堆人都是說要告人要打人收肖像權的費用...感覺真的很可悲
這樣看來綠葉方舟跟攝影者收費也沒有什麼不對了嘛
有人從我家樓下騎樓經過是不是要收個過路費?
"在國外遇到的幾位街拍的攝影師,也只是搬個小凳子坐在某個路口或露天咖啡廳的座位上,靜靜的舉著鏡頭尋找題材,像畫家一樣優雅許多。"
事實上這情況搬到台灣卻變成"色老頭偷拍美女"被人提上來m01說
請問肖像權的定義是什麼?被剝奪自由的定義又是什麼?
是哪條法律有明文規定的?
轉身推掌 wrote: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嗎?...(恕刪)
說得好,完全同意。
外國人這樣街拍:這樣拼命的精神造就了他作品的獨特性。台灣人就是適合躲在暗處用大砲街拍咩。不可否任,他的作品的確是好作品。外國文化開放自由,街拍沒什麼,看你敢不敢而已。台灣人的個性就是鬼鬼祟祟的,膽小怕死。這樣也讓我們看到與眾不同的作品,不是嗎?
台灣人這樣街拍:台灣人就是沒水準,道德低落,自私,完全不會顧慮他人感受,沒被打算他走運。這種作品也好意思拿出來丟人現眼,下四下情,沒見笑。大家到他的部落格裡整他。
外國人打這樣的攝影師:這是因為外國人比較尊重個人肖像權,重視人權的表現,這樣拍當人會造成人家的反感,這樣的攝影師被打活該。
台灣人打這樣的攝影師:台灣人就是這樣暴力,無理,民粹無線上綱。被拍個照而已會怎麼樣嗎?台灣人的容忍程度很低,動不動就生氣想要打人,蠻橫硬幹,又無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IOEAlBpSo
他的攻擊性沒這麼強
而且作品也蠻有味道的
D700/NEX3/iPad2/iPhone4/09'MBP13/11'iMac21/09'CI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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