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又看到對我提的「風險」提出質疑
這就更令人確定他是「只會抱著數據、不知變通」的人
他沒對我提的「科學數據也會被改寫」這件事,表示他的立場
反而提出「小孩坐車傷害的比例」的例子來比
這二者不能類比,是淺顯的事
一是主觀上認定可掌握的事,一是主觀上認定可能有風險的事
自然產生不同的行為
我不知一位所謂從事科學工作的人,怎會提這樣的例子
當醫生,只須「照數據」,就可看病嗎?就可斷定一切嗎?
好的醫生絕不是「死抱數據派」的
所以我早說過了
那些數據是有參考價值的
但是,不能將「看了數據,還有疑慮的人」全打成「非理性的死硬派」
這些「仍有疑慮的人」,只是「避開」一些即使是主觀認定的風險
也絕不是「不理性的行為」
因對待「嬰兒」,數據不是全部(其實,對成人也一樣)。這點不懂的話,那就讓我無言了。
下列連結的討論(justin_ku兄的說法),跟我的想法是一樣的,大家請參考吧!其它的就不再回應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162014&p=12
dgg wrote:
他沒對我提的「科學數據也會被改寫」這件事,表示他的立場
等你來改寫啊

你沒能力改寫就只好相信有能力的人所發表的學術論文啊
不然去內政部登記一個宗教, 就可以盡情宣導"閃光燈有害論"了
dgg wrote:
這二者不能類比,是淺顯的事
認為這兩者不能類比是閣下的"主觀認定"
這種"不可以這樣比"的例子我聽多了
最常碰到的就是"農曆 vs. 陽曆"
友人: "農曆比較準"
我: "何以見得?"
友人: "每年農曆的同一天, 陽曆的日子都會有變動"
我: "每年陽曆的同一天, 農曆的日子也都會變動啊, 而且每個平年還差11天, 所以要19年7閏..."
友人: "那個不一樣, 不可以這樣比"
我:

dgg wrote:
一是主觀上認定可掌握的事,一是主觀上認定可能有風險的事
自然產生不同的行為
我不知一位所謂從事科學工作的人,怎會提這樣的例子
這個例子好得不得了啊

你的言論正好證明了你都用"主觀認定"來決定自己對事情的反應, 而不是看客觀的數據與證據
科學的目的就在於把"主觀認定"降到最低
你要用"主觀認定"當作你的人生觀, 自也由得你
不過就不要再一邊主觀認定這認定那, 還一邊說自己很理性
胡適說過: "有幾分證據, 說幾分話; 有七分證據, 不能說八分話"
dgg wrote:
但是,不能將「看了數據,還有疑慮的人」全打成「非理性的死硬派」
這些「仍有疑慮的人」,只是「避開」一些即使是主觀認定的風險
也絕不是「不理性的行為」
依閣下的定義, 全世界大概沒有不理性的人了
閣下對"理性"的定義既然都跟我不同, 就沒有什麼好談的了
當過兵的人, 就算當的不是砲兵, 也應該聽過"跳砲操"
其中有一個禁忌是"不可跨越砲管"
因為砲管在剛擊發後溫度極高, 一旦接觸皮膚會造成嚴重灼傷
就算砲管是冷的, 也有可能會被絆倒受傷
但是光靠這樣講道理, 對早年很多連大字都不識幾個的士兵的說服力不夠
所以最快的方法就是加上怪力亂神之說, 這樣士兵的印象就會很深刻
而對於無法遵守這項規定的士兵, 想必他對於武器的保養也不會太仔細
就算沒有被砲管燙傷或絆倒過, 出事的機率比別人高也是意料中事
結果經年累月地穿鑿附會, 就變成了"跨了砲管會出事, 還要設壇祭拜"
dgg wrote:
因對待「嬰兒」,數據不是全部(其實,對成人也一樣)。這點不懂的話,那就讓我無言了。
我在討論"事實", 你卻一直要跟我扯"人心", 當然沒有交集
反正01號稱台灣最大的3C論壇, 照片出問題就說拍到阿飄的人還不是一堆
美國是全世界科技最強大的國家, 還不是有高達57%的人認為神蹟比醫師還有用
我的"主觀認定"就是台灣的科學教育失敗到了極點...
一氧化二氫會腐蝕金屬, 又是強力的溶劑, 大家要少碰喔

dgg wrote:
下列連結的討論(justin_ku兄的說法),跟我的想法是一樣的,大家請參考吧!其它的就不再回應了。
又來一個"因為有例外, 所以你的理論全盤不可信"的人
我之前提到的48歲婦女被拍立得的閃光燈灼傷視網膜
後來找到是因為該婦女長期食用特定藥物造成的副作用
如果有一個嬰兒因閃光燈受傷, 怎麼不先測量一下他的各項生理指數與生活背景
反倒是直接要推翻別人的實驗成果?
乾脆就用太陽光做例子:
有些人為了要有小麥色的皮膚, 天氣一好就打赤膊, 甚至還去日曬沙龍, 過度曝曬紫外線的結果導致皮膚病變
更極端一點, 著色性乾皮病的患者連一般日照中的微量紫外線都照不得
結合以上兩點, 是不是可以得出"陽光對人體有害"的籠統結論?
dormcat wrote:
等你來改寫啊 你沒能...(恕刪)
對不起。我不想回應的承諾毀了
照你的回應
我只好將你歸類為「數據派」了
(這個說法,會被誤解,但它無惡意,也很難解釋。就算了)
你也可以給我派一名號。哈哈。無妨
你要我去改寫數據
我相信是氣話,但,不是有科學素養的人該說的話
我都說,你提的那些數據,是有參考價值了
也給了連結,進一步說那也正是我的想法
你沒了解不打緊,進一步提「陽曆、陰曆」這例子來類比
我真的無能回應
因「陽曆、陰曆」這例子,我的想法是與你相同的
也曾與人爭論過
我說「主觀認定」是在說明那些行為人的行為,也不是「我」認定。
也不是否定數據。
我對科學的理念,應與吾兄並無二致
但卻弄到這地步,只能擲筆一嘆吧!
至於「人心」一事
就一併參考我上面提的連結吧
其它較細的部分,就不贅了,以免浪費網路資源
我們二人公親變事主,變成我們二人吵架,也不是好事
你要批我,就儘管批吧!
以上
這真的是我對這話題的最後發言
關於閃燈傷眼這一點. 如果閃燈輸出光量無法調節(沒有 Manual mode), 閃燈無法調焦(透鏡後移擴散光束), 擺頭(對天花板牆壁)又沒有擴散片柔光罩, 攝影者又習慣在一兩公尺內用全光度, 直接投射, 高速快門(1/250)搶拍, 那是有可能傷眼的.
最後, 自由的定義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邊界. 可以不贊成別人的論點, 但是不能否認別人的言論自由. 唯一能做的就是以理服人, 其他的都不是正確做法.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
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機不在貴要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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