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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一稿兩投 官辦攝影賽再傳爭議/新北美展首獎爆加工

ingantai wrote:
我比較想請教一下大大是如何看出「作業疏失」的

又…如果真的是「作業疏失」,那遵守錯誤簡章的參賽者該如何處置? 不遵守的又該如何處置?..(恕刪)

小弟也很想知道這個作業是疏了誰的失?
疏了新北市朱市長的失?還是疏了攝影學會的失?
除非這比賽是已經{內定}好的?否則哪來的
freeSiR wrote:
也就是說「不得數位輸出加工合成」這個規定極有可能是公務人員誤植的作業疏失!.(恕刪)
對不對?
看來這事件是越來越有趣了!!!!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1

freeSiR wrote:
※「一稿兩投」不成立
此作品初投「雞籠美展」獲得「佳作」;
並無違反「新北市美展」同作品曾比賽獲「優選」以上獎項不得參加的規定。
jamessou wrote:
一般人若不是常年參賽的「比賽組大師」,誰會知道「佳作」和「優選」的差異?什麼是「優選」以上的獎項?大家只知道有「得過獎」而已,翻開各大攝影比賽,大部份都會寫「得過獎」的作品,是不得參加的規定。

在此規定中,特別標註曾比賽獲「優選」以上獎項不得參加的規定,未免讓人起疑,「根本就是早已內定好要給誰的作品得獎」,別再硬拗玩數字遊戲了。
(恕刪)

請問有人知道劉信鑫老師有參加什麼攝影學會嗎?
如果有?,是什麼攝影學會?
特別標註曾比賽獲「優選」以上獎項不得參加的規定
國內其他的各項大大小小攝影比賽,可曾這樣規定過?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附則上面的相關規定(如下)
2011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曾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及獎牌),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201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曾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及獎牌),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2013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曾在公辦徵件美展之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有任何相關著作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獎狀、獎座等),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今年改了~(人家不懂隨便說就改...真是沒LP)

而且今年(2011及2013)沒攝影類說~
說實在...這條規定不知用了多少年了~那來疏失誤植
個人認為其所規定的也針對所有"參賽"作品的照片
因為,參賽方式是"將作品拍照"寄去初審,入選後再用原件複審...這種參賽照片不容"造假"吧~
而且數位輸出...比較針對"畫"
因為"畫"...就是要用"畫的"~

不知道這種很清楚的規定現在是在亂套什麼~亂指責什麼~

說實在...跟本上簡章並未針對"攝影"單獨做特別的規定...
所以個人也不清楚新聞上那專家到底在說什麼

只不過這既然叫"攝影"那就依攝影比賽常久來的習慣來走吧
就是不得"合成","後製改圖","改色","格放"等對拍出來的照片動手腳的習慣

如果覺的不想照這種模式...請把"攝影"改成"影像"
本質改變了~那路就寬多了~
也比較能符合大師們的創作...
小环子 wrote:
請問有人知道劉信鑫老師有參加什麼攝影學會嗎?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應該是新北市攝影學會也是會內賽的評審.

這裡有完整的簡歷也有精彩的作品展示,大家參考一下.
http://www.dcview.com.tw/activity/act.asp?f=1&no=2223
我覺得我的眼睛或者螢幕有問題,那個老師怎麼都放一堆油畫,這是繪畫教學還是攝影教學,只有繪畫會想要畫的跟真的一樣,就沒聽說攝影是要把真的東西拍成假的,這老師大概是印象派的作家,才會想要PS把作品變成畫作,這樣的老師我想他的PS功力絕對在攝影之上。
2011年(23屆)、2013年(25屆)沒攝影類。

補一個2010年第22屆北縣美展的規定:
作品不得有抄襲、重製情事,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並取消參賽獲獎資格。

fatter_chen wrote:
附則上面的相關規定(如下)
2011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曾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及獎牌),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201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曾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及獎牌),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2013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曾在公辦徵件美展之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有任何相關著作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獎狀、獎座等),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恕刪)
宠辱不惊 闲看庭前 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 慢观天外 云卷云舒
不知大家怎麼去看"藝術",確實藝術不該有太多的限制,
所以不反對每個人用自己的方法去呈現自己的藝術,
每個人的美感也不一樣,而作品常常代表作者的心境。

攝影本身就與繪畫本質不同,既然是影像,就帶有寫實。
過去我反對後製,因為當時對於數位影像不是很了解,
後來才知道相機本來就很難把肉眼所見之景像,
完全一模一樣的呈現在螢幕或相紙上,
所以經過鏡頭及相機的數位處理,早就是失真的。
後來我並不反對後製,也把它當做是一種藝術創作。

後製這名詞包含的範圍太廣,只要有任何變更都稱作後製。
包含調色、銳化、裁切、色溫、加料或塗改,
例如..人像的磨皮,污點(痘痘)移除...等等。

雖然往後的數位作品,多多少少都會有後製的出現。
而假的夠真,它就是真的了。
今天這事件,相信如果沒有第二張照片做比對,
大家根本不知道那是有"修改"過的。

看了國外的攝影書藉,裡面寫到:攝影某方面來說,比畫畫還難,
畫畫可以邊畫邊想,而攝影在你按下快門的前,要決定很多的條件,
按下快門後,就決定了作品,但如果是可以PS的...XD。

將來也許無法判斷作品有到底真到有多真,或假到有多真。
但我仍然認為"最真,所以最美",也才所以珍貴。
不希望將來的美展、攝影展,變成"PS"大賽了。
那樣的美,我就不會想去看了。

說了這麼多,結論就是,面對沒有界線的藝術"比賽規則很重要"。
另外,如果知道這位大師就是會習慣這樣修圖,
我會習慣性的認為,他的作品都是如此。
你可以辦一個攝影展有後製都沒關係,因為那是藝術,但是這是比賽,比賽該有遵守的規則,比賽該有的精神也該有,再次強調這是"比賽",雖然攝影的本質就是一種藝術的呈現,不管你想要用何種方式展現藝術,在這場比賽裡作弊就已經出局了,這是這些攝影大師所讓人覺得可恥的事情,完全沒有比賽的精神,別人比賽跑步,你卻要開機車去比賽這像話嗎?連小學生都知道比賽不可以作弊,大人還需要人講嗎?,況且這些都不是新手攝影,不知道是對自己的能力沒信心,還是對評審太有信心,今年的桐花攝影比賽,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freeSiR wrote:
※「一稿兩投」不成立
此作品初投「雞籠美展」獲得「佳作」;
並無違反「新北市美展」同作品曾比賽獲「優選」以上獎項不得參加的規定。

※「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有爭議
各美展攝影類比賽通常不嚴格限制作者對其作品的後製,往年「新北市美展」攝影類亦同。
也就是為何會有樓主說的「連評審都出來護航幫忙說話」,
也就是為何第二名作品是明顯九張圖裁切後合併為一張仍獲選,
也就是說明顯後製過的作品並不是此美展所要限制的,
也就是說「不得數位輸出加工合成」這個規定極有可能是公務人員誤植的作業疏失!

細看冠軍作品,被新聞抄作的除了「一稿兩投」,另一就是「修很大」。所謂修很大就是最右方的漁夫被「裁切」掉,剩餘的漁網則被以污點處理掉。「裁切」與「污點處理」是常見的「後製」手段,若因為被一個作業疏失而誤植的規則,被炒作到取消頭銜,更甚造成個人名譽及金錢上的損失,試問誰不會極力捍衛自己的權益?

樓主的標題一下,就開始揮棒亂打。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沒錯,但群眾的行為通常是盲目的;至於網路上的酸民水平,更是大家心知肚明的。
.(恕刪)

細看冠軍作品,被新聞抄作的除了「一稿兩投」,另一就是「修很大」。所謂修很大就是最右方的漁夫被「裁切」掉,剩餘的漁網則被以污點處理掉。「裁切」與「污點處理」是常見的「後製」手段
自由時報報導內容~~~~
當事人劉信鑫昨坦言,為了配合新北市美展尺寸需要,他裁剪過照片,拿掉最右邊的人、刪除魚網並補上海水。但他以為,不得數位輸出加工合成的規定是針對另一油畫競賽;他並向主辦單位質疑,如果他不該加工,那第二名以九宮格的型式呈現,豈不也違反規定?
如果劉老師或是freeSiR大可以確定這張作品只是最右方的漁夫被「裁切」掉,剩餘的漁網則被以污點處理掉。「裁切」與「污點處理」是常見的「後製」手段...的話!!!!其餘都是一次性快門而成的~~~
本人立即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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