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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更新) 盜圖事件!!! 照片被公家機關盜用,還被侵權人嗆聲! (文長)

幫你推一下!!!
我也覺得找蘋果集團比較快~~
樓主加油!!!
媽,我上新聞了
看來當攝影師也不錯
告人賺錢也是一種手段之一
專門替小小百姓發聲的記者勒~~~???

該上工囉!!

免責也要有能免責的證明阿...

決不可以姑息養奸~

加油啦!

佔了一個位子了^^
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首長信箱
http://www.ali-nsa.gov.tw/nsa/chinese/01about/abo_g01_list.php

花點小時間...寫信去問也是一個好選擇.
公部門??能考上高普考的腦袋都不簡單....
講法??政府是最大的知法玩法弄法單位,自己修法改法釋法立法,讓自己非法變合法!
流浪攝影師 wrote:
小弟是個職業攝影師,...(恕刪)

jasonhwung wrote:
樓主相片拍的很漂亮,...這就是馬總統說的"便民(恕刪)


的確是很便民沒錯啊~~
大便在人民身上~~
風~~
可能是你之前待過的公司把你的圖給對方使用了~

我是覺得你可以先跟前公司詢問是怎麼回事

如果當初你在前公司時候有簽類似說你工作期間的作品

為該公司所有之類的文件,且該作品是你在該公司任職時後拍攝...

那你可能就真的告不贏了...


如果不是可以告的~~

你可以先透過法律諮詢之類的管道了解這情況的勝算有多大~

法律諮詢基本多數是免費的~

如果確定可以揚告且勝算大

可以要求支付這次的訴訟費用+精神賠償跟工作損失的賠償

但是蒐證的確是要自己來~!

首先至少要證明該照片為本人拍攝!

也就是說你要拿出當初的原檔

且你本人始終至尾都沒有簽署任何授權使用.!

至少要先堅持住這兩點~

以上拙見@@~請參考囉
官僚阿

反正公務員幾乎都只會讀書別忘了..反正從學生時代就把書本上的東西複製到腦袋裡...

要創新

再等100年吧
推一下!!

樓主記得要把"所有相關文件.錄音錄影留下來",直接提告吧
相當長的文章,

1.找立委開協調會, 叫該單位主管單位到立法院會議室開協調會. 協調會沒有法律效力, 至少你可以省下時間金錢(如果你住台北), 可以給該單位壓力, 立法院平常又一堆記者, 很容易上新聞.

2.找律師, 對簿公堂, 你贏的話, 律師費請對方出. 你省時省力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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