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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竟然被拿來當做霸凌的工具!!

以暴制暴?? 個人覺得開版的老兄居心叵測...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小紅5168 wrote:
不知道廣大的網友得知...(恕刪)


怎麼不把那些施暴者判處死刑...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人肉搜索公佈個人詳細資料是不對的,沒顧到個人隱私權的問題,也許法律上也站不住腳。

但是......

我個人完全支持這種做法。

對這種欺善怕惡,仗著人勢欺負弱小的人;有後台河蟹的人;無法可管但行為令人髮指的人....

鄉民們一定要加油。
dk_range wrote:
我覺得不只社會病了連...(恕刪)

大大有稍微看一下影片嗎
影片是誰拍的
是受害者一方嗎
那把影片上傳的又是誰

今天加害者人數眾多
又覺得好玩把這件事PO上網
如果他們沒把事情PO上網那真的是什麼事情都沒了嗎
事件一樣在發生
這個世界不是把眼睛矇起來什麼就都是乾淨的
正視社會發生的問題才能避免問題再度發生
話說教育已經病了很久了
道德不再重要的年代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霸凌這種"小事"如果沒有被公佈在媒體上出來,
很好奇學校或警方會如何處理,
今天若有人需要幫忙而你沒有伸出援手,
改天你需要幫忙的時候別人同樣也不會伸手,
繼續當不沾鍋吧.
校方也只能記記過吧。
那些學生說不定還以被記過為榮,拿來當戰績比較....
A:你看,我辱罵師長被記了支小過
B:算三小,我霸凌同學拿了支大過
C:老子拿大過都快要可以湊幅撲克牌了,看能不能畢業前湊成麻將。

反正是國民義務教育,學校也不能拿他們怎樣,
頂多換個學校念而已,還能收集各校校服勒
D:衣櫃放不下制服了,一天穿一種一年還穿不完呢,屌吧~~~


移交警方,用少年法判的又輕,裝一下有悔意又能出來玩了。
不然跟人本哭哭一下,相信非常有用的 (人本:大家要給小孩子機會呀 ps.受害者的機會呢?)
再不然大家結伙一起做,要判也無法決定定誰罪 (這就是義氣呀!!!)
看看前幾年在新竹海邊,一群人只是看人家一男一女在那聊天,就群毆打死那男的,大家都說致命那擊不是他打的,自己只有[輕輕]摸個幾下,是他脆弱就不小心掛了。成員大多數未成年,後來能怎樣呢?


政府說要提高生育率,看到這些情況,你還敢生嗎?
各位正義人士要做的應該不是在這邊搖旗吶喊,
趕快去選立委,去考檢察官,
把惡法修正,把壞人抓光~大家說好不好啊~~

真是吃飽撐著,湊熱鬧的佔多數吧?
不管那個被打的之前做過什麼殺人放火的事
反正親眼所見她現在就是受害者
霸凌就是不對被公佈資料是自找的
那女孩被燒頭髮還被打飛牙齒,口憐阿

字幕版影片

http://www.facebook.com/photo.yansson
不要甚麼都用霸凌來看待好嗎?
中指蕭事件難道也是霸凌,是否只要在網路上揭發他人不對之行為,都要反以網路霸
凌來冠上罪名,別凡事都無限上綱的來解釋,那些版上拍到汽車惡意逼車,惡鄰居惡整
的人難道都是網路霸凌嗎?
那你不也在霸凌別人(因為你在網路上指責他人網路霸凌)
無限上綱的解釋不就是這樣...............娃~我好像也在霸凌你

我居然認真了...........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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