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hong9999 wrote:http://www...(恕刪) kevinhong9999 wrote:http://www...(恕刪) 襲胸十秒並非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而係該襲胸行為發生時,該法並未通過施行故當時檢察官僅得依刑法強制猥褻罪起訴惟該襲胸行為並非用強暴,脅迫,恐嚇等類似手段故最後得到無罪之判決
反正台灣就是病了啊 人權都無限上綱了性騷擾的定義很廣是沒錯 只要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就是性騷擾了但這點幾乎都是針對女性的只要女性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擾但男性呢?男性不舒服的話 一堆人可能就勸他摸著鼻子就算了吧男生的不舒服感我想應該是永遠低於女性吧男生要告穿阿罵內褲+露黑麻麻的股溝 我想通常都告不成吧如果只拍股溝 連車牌跟臉都沒拍到的話 那我真覺得有什麼好犯罪的還叫警察來 真是浪費社會資源用眼睛(鏡頭)看 然後存在大腦(記憶卡)裡 這有什麼不同呢現在的人真的都是沒事找事做 小題大做貨車司機真的要被告才對
機車人生裡的主角 wrote:將心比心今天要是你的...(恕刪) 說真的的,這是昨天看過最無聊的新聞了......今天要是你怕你女朋友被人拍股溝,可以叫他穿吊帶牛仔褲....講真的,會去穿那種低腰小褲褲的,就是有要給人看的準備了....不想給人看大可穿高到不行的....真的是沒新聞可報了.........
huntekleon wrote:我今天早上看報紙的敘...(恕刪) 關鍵可能是拍的人長得不夠帥,如果是帥哥偷拍結果可能又不一樣了。結論MM露東露西是要引帥哥的,不要自做多情以為只要你敢露就別怕被拍。重點是你拍了後MM覺得舒服不舒服來斷定有沒有罪,這跟性騷擾的定義是一樣的。你讓我覺得舒服我就讓你上天堂你讓我覺得不舒服就準備下地獄了。
hsukai wrote:你要發這種文之前 請...(恕刪) 你是站在女性力場想,我的立場是股溝妹故意裸露引誘人犯罪這是誰的錯,你的妹妹或女友會故意這樣露嗎真的要告也告不成啦從背後照又沒照到臉有肖像罪嗎,現在有法律規定照路人甲就觸法嗎
有呀先發治人拿著照片先到警局告發 防礙風化愛穿就不要怕人看防礙秘密罪~如果你在私人空間(更衣室 廁所) 有人拿這像機拍就是防礙秘密罪如果是性騷擾~當你拍照的方式 對方知道正在被拍且感到不舒服的當下可以要求你刪除照片如果刪除 就不算騷擾如果拒絕 會被告 而且可能成立如果被攝者 連被拍都不知道 面部又遮住~不可能勝訴誰教你要在公開場合露屁溝?這是公開場合 且無肖像權問題自己穿保守點不就好了道德觀是不會在法庭講的~法庭只講法律樓主是問~有沒有犯法?很多人看不懂國字喔
tpccy6421 wrote:小人愚昧,請問是哪一...(恕刪)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這裡瞜必須是感到不舒服 對方有說明~請你停手而你繼續來那就算性騷擾如果對方不知道 沒感覺 沒拒絕~那就沒有違反意願 所以就不夠成騷擾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