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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路上露股溝的女生 這樣有犯法嗎?


kevinhong9999 wrote:
http://www...(恕刪)

kevinhong9999 wrote:
http://www...(恕刪)



襲胸十秒並非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而係該襲胸行為發生時,該法並未通過施行
故當時檢察官僅得依刑法強制猥褻罪起訴
惟該襲胸行為並非用強暴,脅迫,恐嚇等類似手段
故最後得到無罪之判決




敢露就不怕別人拍
用眼睛看跟拍照何異?一樣是讓人心動
該抓的是這名女子,妨礙風化擾動人心吧?
反正台灣就是病了啊 人權都無限上綱了
性騷擾的定義很廣是沒錯 只要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就是性騷擾了
但這點幾乎都是針對女性的
只要女性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擾
但男性呢?男性不舒服的話 一堆人可能就勸他摸著鼻子就算了吧
男生的不舒服感我想應該是永遠低於女性吧
男生要告穿阿罵內褲+露黑麻麻的股溝 我想通常都告不成吧

如果只拍股溝 連車牌跟臉都沒拍到的話 那我真覺得有什麼好犯罪的
還叫警察來 真是浪費社會資源
用眼睛(鏡頭)看 然後存在大腦(記憶卡)裡 這有什麼不同呢
現在的人真的都是沒事找事做 小題大做
貨車司機真的要被告才對

A.K wrote:
一樣是女孩"主動"露股溝
為何拍攝兩樣情...(恕刪)


女星給有錢人包養==>沒罪
一般援交妹賺錢==>拜金又有罪
是一樣的道理

機車人生裡的主角 wrote:
將心比心今天要是你的...(恕刪)


說真的的,這是昨天看過最無聊的新聞了......
今天要是你怕你女朋友被人拍股溝,可以叫他穿吊帶牛仔褲....
講真的,會去穿那種低腰小褲褲的,就是有要給人看的準備了....
不想給人看大可穿高到不行的....真的是沒新聞可報了.........
進來批評的就不用了,只是個人觀感不同而已!

huntekleon wrote:
我今天早上看報紙的敘...(恕刪)


關鍵可能是拍的人長得不夠帥,
如果是帥哥偷拍結果可能又不一樣了。

結論
MM露東露西是要引帥哥的,不要自做多情以為只要你敢露就別怕被拍。
重點是你拍了後MM覺得舒服不舒服來斷定有沒有罪,這跟性騷擾的定義是一樣的。
你讓我覺得舒服我就讓你上天堂
你讓我覺得不舒服就準備下地獄了。

hsukai wrote:
你要發這種文之前 請...(恕刪)

你是站在女性力場想,我的立場是股溝妹故意裸露引誘人犯罪這是誰的錯,你的妹妹或女友會故意這樣露嗎
真的要告也告不成啦從背後照又沒照到臉有肖像罪嗎,現在有法律規定照路人甲就觸法嗎
不管是露前溝還是後溝....


敬告那些愛露溝的女性朋友....公共場所要注意衛生...我也不愛看有點髒髒的溝啦

公共場所愛露溝又怕人家拍....莫名其妙
有呀

先發治人
拿著照片先到警局告發 防礙風化

愛穿就不要怕人看


防礙秘密罪~如果你在私人空間(更衣室 廁所) 有人拿這像機拍
就是防礙秘密罪

如果是性騷擾~當你拍照的方式 對方知道正在被拍且感到不舒服的當下
可以要求你刪除照片
如果刪除 就不算騷擾
如果拒絕 會被告 而且可能成立

如果被攝者 連被拍都不知道 面部又遮住
~不可能勝訴
誰教你要在公開場合露屁溝?

這是公開場合 且無肖像權問題

自己穿保守點不就好了
道德觀是不會在法庭講的~法庭只講法律

樓主是問~有沒有犯法?

很多人看不懂國字喔

tpccy6421 wrote:
小人愚昧,請問是哪一...(恕刪)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這裡瞜

必須是感到不舒服 對方有說明~請你停手
而你繼續來
那就算性騷擾

如果對方不知道 沒感覺 沒拒絕
~那就沒有違反意願 所以就不夠成騷擾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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