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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國慶煙火節攝影比賽 第一名」影藝獨行俠:呂可喜大師

悠游魚 wrote:
主辦單位特別在此提出...(恕刪)




沒罵沒罵~好笑的事大家聊聊而已~

老師說合成要用心,煙火千萬不要噴過前景,

以免一不小心就燒到自己了,切記~切記~
每一張照片都好厲害,看來我的拍照技術還要多加油

悠游魚 wrote:
主辦單位特別在此提出...(恕刪)


我也沒罵..只是建議比賽名稱稍微更改成煙火圖片創意比賽是乎比較適當..

創意無限.....



toelope wrote:
我也沒罵..只是建議...(恕刪)


為何要改名? 規則寫好好的也是大剌剌犯規。

反而規則清楚的被要求改名、
我的問題比較簡單

如果可以移花接木

請問如何確認 上空煙火是那次的煙火 拍下的?

下面的地點是 比賽規定的期間 拍下的?
玩攝影嗎?歡迎來 iCanon 交流喔! http://www.icanon.asia

toelope wrote:
重複曝光跟無中生有是...(恕刪)

幾霸婚!

如果攝影可以無中生有,那麼凌晨三點起床拍日出,不就笨蛋!
躲僞帳二、三個小時,大氣不敢喘一聲,也是笨蛋!
拍煙火為了要有好背景,提前幾小時卡位,大太陽下曬得暈頭,也是笨蛋!

人家在冷氣房裡點點滑鼠就完成鉅作了

一樣是「攝影」比賽,說好可以後製的
誰叫你不會後製,你就乖乖去卡位
請問話是這麼說的嗎?

這裡有人在駡嗎?

kkqqaa wrote:
為何要改名? 規則寫...(恕刪)


不改名那就造成一堆誤會囉..以下這張圖片.地點後龍(符合參賽主題).煙火(我在蓮池潭拍攝)
前後不到10分鐘搞定(上網找圖3分鐘.合成2分鐘)..我沒去看煙火.更沒有碰到相機..這樣可以參賽嗎?
沒有攝影的攝影比賽...你還是認為不改名是對的?...無言..
這樓看得實在是霧煞煞。

這是私人辦比賽,如果沒有違反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也沒有違反道德或法律,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嗎?
人家私人拿錢辦比賽,要是他高興,訂個"只要報名就發紅包、不禁止在作品上手繪圖案"這樣的比賽規則,你管得著嗎?不知道在砲甚麼的?我都搞不清了。

要建議人家不要用"攝影比賽"這名稱比較適合?
「攝影比賽」這四個字有誰申請專利嗎?還是有官方的嚴格規範定義?並且有強制性規定如:"需得符合...要件,始得稱為攝影比賽"?否則憑甚麼不准別人使用?還是"不是攝影比賽,卻稱攝影比賽,這樣有欺世盜名之嫌"?就算是吧,那你也得先拿出"攝影比賽"四個字的官方定義來啊!不然就算依據"多數人的認為",就具有對他人使用的強制力了嗎?使用"攝影比賽"四個字就算名不副實,又礙著誰啦?如果說"不是強迫、只是覺得比較合適",那合適不合適,是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再者,要建議也得寫信去找對頭,在01這裡建議有用嗎?

有些人好像是這樣想事情的:「所謂攝影比賽,我認為是...才對,與此不合的,應該改名」,嗯~這就叫標準的、犯了"自我中心、我的認定才對"的毛病,而且還振振有詞講話很大聲。

我沒看到屠宰業抗議"牛舌餅"哪來牛舌?要人家改名。你要不要順便建議"松露巧克力"、"太陽餅"、"長頸鹿美語"也改個名?長頸鹿何時會講美語啦?片校耶~這幾個是不是更嚴重的"欺世盜名"?

還有人一直強調:剪剪貼貼就是攝影,那還有誰要清晨半夜去守候...美景?
真是怪咧!這邊是創意組、那邊是原創組,你認同哪邊規則你就去哪邊,你愛怎麼拍就怎麼拍,喜歡影像合成的人,有干涉到喜歡"純攝影"的人權益嗎?難不成坐在這頭吃麵,還管到對街賣米粉的怎能叫「麵」攤?這是甚麼個甚麼心態?

私人活動不便評論,說苗栗的官方2012煙火攝影比賽好了。
比賽簡章7.6: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身之創作...
賽後又重申:「創意組」不得冒用、盜用他人作品做後製處理...

也就是說,創意組如要使用合成照片,他所使用的素材,都必須是來自自己的作品,否則就是違規。
所以參賽創意組、且使用影像合成技術者必須做兩件事:
1.如同原創組般拍照
2.進電腦加工

稍懂一點影像合成的人都知道,素材來源的影像品質如果不佳,技術再好也很難彌補。所以參賽創意組的人,也得要有相當的拍照功力才行。就算有人技藝超群,能把一堆爛照片組合成人人驚嘆的美照,那也是人家第2項技術出類拔萃,這不是那些以為"合成不就是隨便找些網路圖片剪剪貼貼"的人所能窺視一二的。就好比只爬過3千多公尺高山的人,嘲笑人家"8千公尺也是爬山,有啥好跩的?"一樣,這情形已經有青蛙媽媽吹肚皮的寓言故事形容過,不贅。

"攝影比賽"四個字不是某些人的禁臠,請不要有"像我們這樣才能使用"的心態。
這社會要是少了"影像合成"這門技術,所有的照片應用價值就會減低很多,還會有不少人失業。至少也看在影像合成對工商界的貢獻分上,對人家這門"無損他人權益"的技術稍微尊重一下。可別把對造假作弊的人品憎惡,不知不覺就遷責到影像合成身上了。
喔..國民黨青工會主辦..那..你們慢慢玩..當我沒來過..

PS~還是得說一句..往後這種遊戲規則若名稱不改.不知情的還以為攝影比賽跟合成美工畫上等號.混亂視聽..眼下不就一堆人是這樣認為...你可以自訂義攝影比賽內容.那改天是不是有人自訂義日月潭游泳大賽.比賽內容卻是到日月潭打麻將大賽..最後游泳=打麻將..那打麻將=打麻將麵..
阿..吃完麻醬麵該去游泳還是打麻將...阿~~~混亂哩..一隻蝴蝶都能造成效應了更何況是團體

toelope wrote:
喔..國民黨青工會主...(恕刪)


你好像還是看不懂規則。
創意組必須先"自己攝影、不能使用他人作品",然後要合成的人,才能用自己的攝影作品去合成。這跟"美工合成"大多取用現成他人素材有很大的區別。美工合成不須有"自己攝影"的先決條件。

這點就算不論,你的意見也不能說無理。那..怎麼辦?
由閣下"執法"如何?以後哪個允許合成的比賽敢叫"攝影比賽"的話,你去...打算怎麼辦?告官?上門興師問罪?站在門口痛罵?還是你有甚麼絕招要人家就範?...????

來喔~大家來推動立法,不准"允許合成"的比賽叫"攝影比賽",可好?
不然說再多...也是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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