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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竟然被拿來當做霸凌的工具!!

霸凌者完全沒反省意思

還要逼迫被霸凌者簽和解書

還有公理嗎?這就是愛的教育嗎??
若叫到這種lv的傳播妹....

我會先霸凌她
再把經紀人叫來霸凌
痾雖然說施暴者很可惡~ 但是...

隨便公布別人的姓名電話有觸法嫌疑喔
朝の光を手放した花 ~ 注がれない雨を求め ~ 覚めない眠りにつく
和解?



是被害人真心想和解嗎?



霸凌和解 有跟沒有一樣!



你們看她被霸凌有反抗嗎?



霸凌和解會拒絕嗎?



用腦袋想一想好不好?



還是自己也做過這樣的事?心中有愧.幫霸凌者說話?



被害人有勇氣PO上網嗎?她有勇氣求援嗎?



樓主這樣做剛好而已.



牠有種來告.看牠以後怎麼過.



你們以為PO影片靠法律有屁用喔.



法律是保護壞人用的.



其實真正制裁靠的是我們的嘴!


其實網路是一種變相的道德規範!在網路上大家比較踴躍挺身而出!



社會大眾的輿論壓力!


一起用口水淹死牠們!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只要當事人願意追究,...(恕刪)



只要當事人願意追究,警察當然會找到人,
怕的就是事後隨便就和解,加害人還是依法賠錢了事,
也許有人認為罰不夠、應該加個鞭刑之類的,但根據法律就是這樣辦...


重點是台灣道德跟法治真的出問題,
小鬼就當他們小屁孩沒學過法律,犯法就應該好好加強輔導,
偏偏這麼多成年人竟然不知道自己也同樣用非法的手段去達到自己的目的,還自認為自己是完全沒有問題。


下一代會如何呢...
=========================分隔線=====================================

看起來大大涉世未深,還是閣下是女的??
其他的我沒意見,
但是只要願意追究警察就會找到人這點我敢說你絕對錯了!!!
因為找到了你未必動的了他
基本上~~資本主義的台灣法律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必要之惡是絕對需要的,
如果你在商場上就會有很深的體認,

交給法治???
等法治像美國依樣成熟再說吧~~
版大是這樣做是對的...

這些小屁孩不給她們一點教訓是不會學乖的...

真是一群爛人...
樓主這種方式也算是另一種霸凌
小紅5168 wrote:
不知道廣大的網友得知...(恕刪)
我覺得不只社會病了
連網路也病了
遇到了事情第一時間就是先拍下來
不去報警或通知校方緊急處理

而是po到網路上
發動啥啥啥人肉搜尋
真的很可笑
這真的是我們現在樂見的狀況嗎

難怪youtube上總有一堆好玩的影片可以讓新聞記者爆料

哎....

原來正義是要po到網路上等待網友們真正的人肉搜尋
那蝙蝠俠也不用拍了
把小丑的照片跟影片 po 到 yb 上
等待網友的正義吧.......
小紅5168 wrote:
不知道廣大的網友得知...(恕刪)

已被搜索出的施暴者名單:
1.http://zh-tw.facebook.com/people/吳鬼咩/100000284952827 找到這個打人的其中之1





↑點進去看,她並不是當事人.. 版大釐清一下吧
忍無可忍 誰受的了自己小孩被欺負

記過 處分 高中記過有個屌用阿~~~白吃死嘞

有沒有同理心阿 說啥網路霸凌 你女兒被打 我看你會說啥~~人權 好好笑

難到要被搞到強暴還要含淚說謝謝 真是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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