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qew wrote:
。這個標籤當中再有標籤,拍風景的,拍貓的;專業和業餘的以至單純敗家的。你的行為給人的印象在絕大多數時間都要比你背負的標籤(好壞與否)強,但別人不是每時每分每秒都能看到我們的行為的。
...(恕刪)
你說我們個人行為給人的印象在絕大多數時間都要比你背負的標籤(好壞與否)強,但別人不是每時每分每秒都能看到我們的行為的....所以呢??
自己行得正坐的直,不就不會有被貼標籤的問題嗎?
asqew wrote:
至於“不違法就好”那麼荒謬的觀點小弟就不予回覆了。
...(恕刪)
『打著A的名號做B的事』
本來不違法就好
買ipad也不一定要拿來用...就是有人拿來打果汁,他還爆紅,你又能拿他怎麼樣
買攝影器材就一定要很會用才能買嗎??
你現在給我一隻16-35 2.8L 我也沒辦法淋漓盡致的使用
所以,我就不能擁有這樣高級的鏡頭嗎?
也很抱歉啦...好鏡頭不是會用的人才能買
而是花得起的人買的
我今天跑去攝影器材行跟他說我是攝影師 還拿作品給他看
我也要不到任何的折扣
而我的17-85KIT 再怎麼拍 它也不會突然升級成L鏡
所以...別人要怎麼炫耀他的器材,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有甚麼好酸葡萄心態
除非打著攝影師的名號卻是設桃色陷阱
類似這種有違法的事情
才是真正不能允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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