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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LC-A侵犯到

我是一個孩子的父親
前幾個月去觀光區吃飯
好不容易一群人找到一桌空位
我顧幾個小朋友而其他人去點餐
結果有一個人靠近我的小朋友
接近到約20公分停下來我就大聲斥責不准再靠近

因為餐桌位置非為走道
我遠遠看到那個人走過來
兩眼都不跟我目視
我想他可能只是認為有幾個空位要來佔位置
但他站在我小朋友旁邊
我會先假設可能有其他不良企圖

我的想法是尊重公共空間的攝影
但是不要太侵犯到別人
不管是你在街拍還是snap shot

以這個案例來說
站在旁邊我都很生氣

davyn wrote:
可是對這種侵犯的動作相當感冒與不悅


這種情況你只有主張人身自由的權力,沒有命令對方交出底片的權力
因為底片為他人的財產權...

簡單說...你不能因為有台車擋住你家門口,就命令車主把車交出來
你可以打電話給警察,經過一定的程序後,就可以取回底片(當然只限被照的那張)
只是會搞得非常難看就是(樓上有人說假設樓主背景怎怎的,但沒人考慮也許高中女生背後也有勢力??)

這種事不願意就要說,不然到了法庭上,也只會被視為放棄主張自身權利
當下說了...我想高中女生也不會再這麼天真,到處用LC-A去"侵犯"人
kartan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討論就很想問
到底能不能街拍?
街拍就是想拍自然的互動,可是很多人回覆都說拍之前要先問
如果先問,還會有自然的表情嗎?

我到現在還沒街拍過,不知道怎麼做會比較好?


我認為拿相機拍不認識的人就是要有一定得尊重,你先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而且溝通可分事前事後,拍小孩可以先和父母或長輩溝通,通常都會答應。小孩玩到hi的時候通常不管有沒有人拍照,你拍得到算你厲害。

另外是先拍攝之後再告知當事人,可以拿拍攝的照片給對方看,如果對方表明不願意可以當面刪除。如果願意還可以留email寄照片,下次再約.............

花點時間做個溝通會讓你感覺更專業啦!
歡迎來到充斥著各類鏡頭的台灣

你無法阻止他們像未經教化的野蠻人般攝食影像

只能安慰自己說,恩,我的種真好,大家都想跟我生一個

啊,是大家都想拍我的小朋友
不然建議可以學警察在取締超速時..前方都會放摽誌..寫著"前有測速照像"...來警告駕駛人

以後要街拍的攝友..也可以在活動的區域內放置寫有 " 前有街拍照像"的標誌來警告路人..這不知道算不算是事先溝通
Fuji S5 pro + AF-S 16-35mm F4 VR + AF-S 70-200mm F2.8 VR + SB-800 快樂拍照中~^^~
講一下我在校園的經驗
學校裏面都有攝影記者,每天到處拍學生,然後放到學校網站上
有一次我和同學喝咖啡聊天,一個人對著我們拍照
我有注意到,我同學沒有
那個人拍完之後馬上走過來很有禮貌的跟我們打招呼
表明他是校園攝影師,剛剛拍了一張我們的照片
這張照片可能放在學校首頁上,問我們願不願意
因為他很和善,所以我們也沒什麼異議
他留下我們的名字後就走了
這才是街拍應有的禮節吧
告知被攝影者是應有的禮貌
如果對方不同意你拍,照片就應該刪除

我曾經在學校建築物裡拍很漂亮的玻璃天窗
結果被一個老師叫住,詢問我是否在拍學生
並且警告我之前有人因為亂拍學生而惹上很多麻煩

拿著攝影機猛拍的人到處都有
要拍到自然的畫面的確也是最好不要事先告知沒錯
但是拍完了應該要跟對方說清楚你拍照的用意

另外,如果拍街上的創作者或是乞丐、流浪漢
好歹也給他們一點錢
--- devil may cry
我覺得原發文者提到的拍攝者行為很糟糕
要不就高明一點不要讓人發現你在拍
要不就跟父母打個招呼:"您家的寶貝好可愛,我可以拍他嗎"
基本的尊重要有
要是我被拍的話, 會跟照相的人要電話, 要電郵. 請他也把我有入鏡的相片給我. 有時候朋友就是這樣交滴啦~~
要是不給的話, 那接下來的場面就會不太好看 (揚言砸相機~~)

hellman0719 wrote:
表明他是校園攝影師,剛剛拍了一張我們的照片
這張照片可能放在學校首頁上,問我們願不願意
因為他很和善,所以我們也沒什麼異議
他留下我們的名字後就走了
這才是街拍應有的禮節吧
告知被攝影者是應有的禮貌
如果對方不同意你拍,照片就應該刪除
...(恕刪)


這樣先問過才用上照片, 可以避免事後很多麻煩事.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覺得街拍要嘛跟對方示意後再拍
或者拍完後告知對方
會比較沒爭議

如果對方要你刪照片,那也沒辦法
畢竟這是對方的權利
只是如果拿的是底片機,應該會很嘔..
畢竟沒人甘願為了一張照片,毀了整捲底片..

另外如果我拍了對方,對方不爽講了摔機這類話的話
我想我會告他恐嚇
kevinuu wrote:

你確定是這樣嗎 ? .. 沒有不妥嗎 !
有本事你來拍我 ~
我馬上告你 "侵犯肖像權" ~

你怎麼會這麼 無知 呢 !!!


資料來源奇摩知識+
侵犯肖像權之解說

A拍B,B說A你不能拍,這時候A還是拍了B,A並沒有侵犯B的肖像權,
法律不是自己說的算,這個好像新聞有報導過,
我看了這篇文章的回覆,
很多人都有錯誤的法律觀念,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很多地方並沒有做到保護,沒有被保護的地方也許是為了,
某些因素,但是法律不是自己感覺這樣,
就是法條.


另一件事情,在網路上對不定對象發佈對特定人士的貶損的言語,
這樣就構成了公然侮辱,建議拿掉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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