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640829 wrote:
你去看看我前面所寫的 , 我所說的是當你刻意針對某個人拍攝是違法的 , 我可沒說你街拍去拍到路人是違法的 , 請勿混為一談 ,
從前面我所說的刑法315-1 妨害秘密罪, 就已經說了是針對某個人而做的事 , 問題不在於場合公不公開 , 而在於您有什麼正當理由 , 去記錄被拍攝者當下的的行為 , 您卻在一直強調您街拍有路人入鏡 ,...(恕刪)
公共道路旁邊的公開街拍卻刻意跑去引用刑法315-1 妨害秘密罪, 您要不要考慮改寫六法全書啊 !?
如果在公開場合 [刻意針對某人拍攝是違法的] ? 那麼在明星/歌星簽唱會對著明星歌星照相的影迷, 歌迷與媒體記者都該打進大牢了! 資訊展拍 show girl 的眾男也可以直接關起來 ! 乾脆等您寫完七法全書才能合法販賣/使用攝影器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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