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 wrote:我是覺得樓主既然本身...(恕刪) 這種感覺有點像是,用微軟盜版有甚麼不對,大家都用微軟盜版但能提升微軟的能見度,如果這樣能夠讓微軟知名度更高,讓微軟被更多人看見,使用幸福感提升,忘記授權費用的高價~~~這樣也是對的阿~~! 類似這樣...
有沒有懂法律的可以幫忙解釋一下:若原創者(A)有把圖片授權給建設公司(B)使用,建設公司把它拿來修圖並加入自己的建案,應該算變成另一個作品了(?),然後建設公司再把這個作品授權給電影公司當底圖,變成現在這個有爭議的海報,那電影公司需要原創者(A)的授權嗎?蔡導說打電話給攝影師是因為補拍需大圖,才找攝影師拿原始檔,但是已授權的作品應該沒有分大圖小圖吧?
peggy3612 wrote:大姐忍了兩天不想先寫的文章不幸的還是有人寫出來了只要為了高雄好,犧牲一點也不算什麼的論調終於來了就是這種一廂情願是最要不得的心態......因為高雄人心態的隨便.....讓蔡導抬不起頭來 大姐看不出那是反諷文嗎?主要是打高雄而不是為高雄好啊可以先看發文者之前的文章就知道立場啦反正就是針縫插針
peggy3612 wrote:大姐忍了兩天不想先寫...(恕刪) 要人家付出包容也要给个真相再来才能获取楼主的回應啊,说难听点的不吃亏支持高雄就是不爱台湾吗莫名其妙,看够了 i love taiwan人家说息事安抚身段要軟姿態要低,这事件看不到任何谦卑,一副盛气凌人的痞子作风往后数码作品的版权政府该严肃看待,不然争议还会很多
我寧可相信中間應該有什麼誤會....希望只是劇組.建商.原po三者間在授權上有模糊的爭議地帶而以.話說授權是很複雜的問題,據我所知,即使授權,也要看有沒有直接買斷,如果買斷的話,甚至原po想把自己的圖授權給別人都是不能的,這些都得看當初簽約協議.
報告一、我是該張攝影作品的原創人,版權所有人為我本人。二、該影像的確有多次授權記錄,且並未被其他單位買斷過。例如:2011年高雄市元旦升旗典禮暨建國一百年健走台灣三星.......等等(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都喜歡把這張照片搞成這個色調.....)三、無論授權給商業團體或是政府機關,我都會在授權書裡頭,明訂使用範圍跟目的,且限制有效期限。週三會開庭,其它細節我也不便多說畢竟這次小弟面對的,是一家能花3.5億台幣拍電影,且有高雄市政府全力協助的公司......我只有一個人,法律問題我得花錢請教律師,很多事證都要自己在網路上面慢慢收尋...所以如果網友們能提供對我有利或不利的報導、分析,麻煩可以貼上來,我時時刻刻都有在關注大家的回應。這幾天來每日都接了不下百通電話有認識的有不認識的有支持鼓勵的,有酸言冷語的這已經對我的生活跟工作造成很大的壓力了。有部分媒體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斷章取義,所以我的回應以01 或是 粉絲團為主。再次謝謝大家的支持。以上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