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cker wrote:如果他們不知道圖是來...(恕刪) 很奇怪!痞子若有該授權的原始檔的話?應該公開秀圖原檔澄清才對!根本沒有必要在FB說一些無關痛癢的話才對!個人覺得痞子應該第一時間秀出原創作人的授權書及原創作始檔案,以示清白才對阿。真奇怪!
Pecker wrote:如果他們不知道圖是來...(恕刪) 強盜同意轉賣總統府使用權給傻子,結果傻子發現被騙,你說被騙的傻子能不能擁有總統府使用權?把強盜套入國硯兩個字傻子套入痞子英雄製做群總統府使用權改為"照片使用權"你說這例子是不是就完全一樣了?
剛剛在下去看了痞子英雄的官方無名,戲組表示說是與某家建築公司授權的。網址如下:http://www.wretch.cc/blog/BLACKWHITEtw/3343086那這樣反問樓主大大吧...樓主大大當時是否有授權給任何建築公司該張照片?若有,與建築公司契約上,是否有"禁止轉售/借給他人"這項條款?若這也有的話...樓主大大就能把建築公司一起提告了0.0因為建築公司毀約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