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l640707 wrote:
致於警衛的行為更有討論空間
如果樓主是站在飯店的環道上(私人土地)
警衛當然可以管
如果是站在紅磚人行道上(公有土地)
那警衛憑啥管?
所以在公共場合版大有拍照的自由, 但保全先生卻沒有活動的自由?
還是說他妨礙到版大拍照的自由, 所以可以依妨礙自由移送法辦?
那到台北火車站相機這麼一舉, 豈不幾百人通通都去坐牢...?
Jinwei wrote:
大頭症 + 不尊重別人 + 自以為是
還有什麼形容詞???
中二病!
個人積分: 87, 不能再高了 www.flickr.com/photos/inu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