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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 外拍時路人亂入猛拍模特, 你都怎麼辦?

為什麼很多人只不過是約妹在外面拍照
就以為自己能為所欲為!?
對別人來說,你們就不過是路上的一種景觀而已....
有甚麼不能拍!?

要不被別人拍
請花錢包場,不然就去私人場所



即使僅供自己欣賞也沒散布,但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還是因感覺被侵犯而告發你,就可能觸犯《性騷擾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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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chun

s0256 wrote:
即使僅供自己欣賞也沒...(恕刪)


那如果男攝影師約女模特兒外拍
旁邊一群女學生看了覺得很新鮮
就紛紛拿照相手機或數位相機側拍
女模覺得不舒服
也可以告性騷擾嗎
曾聽過公共場所裸拍,

還理直氣壯趕人的...
s0256 wrote:
即使僅供自己欣賞也沒散布,但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還是因感覺被侵犯而告發你,就可能觸犯《性騷擾防制法》


大哥, 你這樣節錄會不會太斷章取義, 混淆視聽了點? 我想您應該貴人多事沒看清楚吧

您所附的連結內文如下, 你偏要去看最後一節,再忽略標題....


勿逾越合理範圍
《民法》規定,肖像權是人格權的一種,若未經同意而拍攝並逾越合理使用範圍,情節重大者,得請求賠償慰撫金並除去侵害或防止侵害。
法官審理這種求償案,通常會以是否「逾越合理使用範圍」為審酌重點,若純粹為了攝影興趣拍攝他人肖像,之後供自己或親友欣賞,在社會大眾認知裡,應可認為屬於合理使用,較無觸法之嫌。但若是假攝影之名,實際上把別人照片拿去做商業廣告,還是作為誹謗、羞辱等非法目的,就要負賠償責任。
另外,雖然以純欣賞目的拍攝他人肖像通常不會觸法,但也有例外。


拍胸部裙底觸法
例如你在路邊拿相機對著女性胸部、裙底等敏感部位猛拍,即使僅供自己欣賞也沒散布,但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還是因感覺被侵犯而告發你,就可能觸犯《性騷擾防制法》。記者丁牧群採訪整理



s0256 wrote:
即使僅供自己欣賞也沒散布,但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還是因感覺被侵犯而告發你,就可能觸犯《性騷擾防制法》
(恕刪)


那請問保守的阿婆, 看一群男生包著性感妹外拍, 覺得 "不舒服" 是否也可以告你們全部 "性騷擾" ?
法律不是訂給有相機的人, 是給每一個人的喔.
我覺得光不舒服就能告, 真的太給力了.
s0256 wrote:
即使僅供自己欣賞也沒...(恕刪)


這個是在路邊以相機對著女性胸部、裙底等敏感部位猛拍為前提,才構成觸法吧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如果是用手機拍, 就比較難以用在商業用途, 通常都是自己看看而已, 這樣倒是無可厚非..
但是如果拿出太好的相機甚至是單眼的話, 隨拍就說不太過去了.
既然想拍當然不會只拍大頭照,重點部位當然會拍.
changyuanchun
廢文一篇...
難道你要過去叫他們滾蛋嗎?
到時候只是看誰會被打,
不是樓主最後抓狂打人, 就是亂入的烙人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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