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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LC-A侵犯到

henrie wrote:
請問這樣做哪邊不妥?...(恕刪)


你確定是這樣嗎 ? .. 沒有不妥嗎 !
有本事你來拍我 ~
我馬上告你 "侵犯肖像權" ~

你怎麼會這麼 無知 呢 !!!
如果,對個人權益與義務不懂的人,最好閉嘴想清楚 ! 不然,法院見!
有本事就偷拍不要被知道!!!
沒本事偷拍 有拍的很囂張 就很欠揍了
看你心情好不好
要是他白目到公開展示的話就換他倒霉了
今天被LC-A侵犯到

LC-A 真的是躺著也中彈阿 ...

內容明顯強調 是被別人拍照 感覺侵犯隱私

只是剛好被這台相機拍到而已 ... 還是你乾脆把當天出現的相機型號都列出來

真不知道這是另一種轉折話語 ~ 還是 ... ?

我想拿 LC-A 看到標題都會覺得莫名其妙吧 =-=
【LIFE Story Image™ - Jimmy】  http://jimmylife.tumblr.com
反射動作
.
父母保護小孩
反射動作打掉相機,
拍照者自認倒楣??????
.
.
像我帶小孩去天元宮看櫻花,
2樓人擠,
1位拍照者拿鏡頭打到我小孩頭部,
沒有說對不起,
還一直寶貝他的鏡頭.....
真是xxxxxxxxxxxxxxxxx.
.
.
這篇內容我是沒有意見啦
不過標題實在取得很怪...侵犯你的不是相機,而是拍攝的行為吧
我是Hiroyuki
何封 wrote:
所以布列松和森山大道...(恕刪)


如果他們的作法讓人感到不快那的確是很沒品阿

藝術的成就跟有沒有品不是正相關吧?
都有人說森山被打過 ...


街拍要表現出來的要素在於人物跟場景之間的調和

但是依照樓主這種說法,跑到父母的面前對著BABY猛拍
這樣拍攝的對象主體就是BABY 那這樣還叫街拍嗎?

這樣叫做肖像吧? 我為什麼要讓我不認識的人拍我家的小孩?
要是這張拍得不錯,讓你一舉成名,那我是不是可以跟你收錢??
還有你想拿我家小孩的相片下降頭還是幹嘛的我也不曉得啊?

請不要把街拍的定義無限上綱之後來拿當作無禮行為的藉口



如果您認為您定義中的"街拍"並不犯法也不侵犯隱私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跑到正妹面前露鳥然後說是"展現真我"?
因為我不認為我的鳥是私密部位也不猥褻阿
oopalmoo wrote:
以下是我的觀點:Lo...(恕刪)

我在風景區遇過老外 想拍我的小孩 會很禮貌的會先問我是否可以拍攝
天可度, 地可量, 唯有人心不可防. 但見丹誠赤如血, 誰知偽言巧似簧. 海底魚兮天上鳥, 高可射兮深可釣. 唯有人心相對時, 咫尺之間不能料.
何封 wrote:
來看看街拍大師是如何...(恕刪)

這裡也有一個美國街拍大師Bruce Gilden, 我們來看看他怎麼拍的:

很誇張, 還拿閃燈(離閃)近距離直接拍下去.... 但影片中似乎是老人居多(無法還擊? 哈哈)
其中有一幕, 近距離對人拍, 結果對方很大方的微笑讓他拍, 竟被他念說: 你不要笑好嗎? 我要拍的是人不笑的畫面!
這位大師的風格在國外也引起蠻多爭議就是了....

但他確實有拍過一系列很酷的專輯, 幫派份子:

根據他的敘述, 他父親曾經也是位身邊跟著幾位小弟的"人物", 所以他懂得如何跟這些人溝通....

回到主題, 我是認為樓主的心情能被理解, 畢竟首先在該地點進行拍攝已經是被禁止的行為了,
加上忽然的跑過來對著小孩拍完就閃, 確實令人感到不受到尊重, 拍攝前沒經過詢問就算了,
好歹拍完應該和樓主說聲: 您的小孩好可愛啊! 和樓主互動一下, 說不定經過善意的溝通, 能拍到更多好看的畫面?
因為小孩是最不做作的, 也不會因為提前知道有人拍他, 擺出刻意的姿勢或表情。

我覺得問題出在溝通上面, 這點沒做好, 而令人感到受侵犯了... 畢竟, 國內的民風不比國外...
我認為攝影人在這點上應該可以做得更好, 要有個意識, 這樣不但尊重自己, 也才尊重別人啊!

大家都很有禮貌, 互相尊重的話, 社會也不會有那麼多"拿著相機在街上亂亂拍的人, 不知是什麼目的"這樣的想法了。
你知道什麼是肖像權嘛? 這種行為已經可以提告了
末學不是來引戰的,但是這種偷拍小孩的行為,以及家長的反應讓我想起了MJ在世的時候對孩子的保護:面紗,臉譜,雨傘就是不讓小孩的面貌被記者拍到,以防被有心人士利用。家長出於安全理由或許會不願意小孩子的照片外流。所以請喜歡拍小孩的攝影者(末學也是,小孩子真的很可愛),考慮一下為人父母對子女安全顧慮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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