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回想我退伍剛找工作時,我穿著 T恤+牛仔褲 +球鞋 就去面試了.
結果某個面式主管也很好心的跟我提醒一下,以後面試請穿著得體一點點.....(提外話了)

小DC甚至照相手機,都是攝影的工具之一,也是有高手用得出神入化的;
但算是少之又少的個案,不在此談論範圍內....
(小弟在此並沒有否定小DC的意思,還常常借重小DC的輕巧、好攜帶的特點,當隨身機…

但就以外拍那種場合,確掏出一台"儍瓜相機"是有那麼一點點不當啦....
讓人第一印像不是那麼好,比較沒有讓人感受出"氣勢" 與 "企圖心" 啦....
而且主辨單位的下限是 "準DSLR",並沒有硬性規一定要DSLR才行
或著是表態說 鏡皇搭機皇的搭法,才叫對此活動的基本尊重...
就主辨單位的目前這樣要求,小弟是還可以接受的...
以上純小弟的一點點想法啦,路過 LDS(拉底賽)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