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組有使用建設公司的圖片(那棟建設中的大樓)這點是肯定的。疑點一: 建設公司使用這張圖是否有樓主的授權?疑點二: 建設公司是否有權擅自把圖的使用權授權給人?就算樓主有受權給建設公司使用,建設公司也不能把使用權轉授權給人。疑點三: 為何劇組會打電話給樓主兩次,卻在聲明中完全沒有提起,反而說樓主有特定的目的與手段。疑點四: 雖然有追的都知道是哪家建設公司,不過劇組卻不明說授權公司。
這樣說好了~~~今天去誠品看到新的專輯好想要喔, 但是要錢所以去跟已經買的朋友, 請他COPY給我, 這樣合法嗎?感覺上, 劇組的說法就如同以上所敘~~那我想去看什麼英雄但不想付費, 於是透過ppt下載, 這樣也合法囉~~~想想看自己做電影事業最怕的是什麼???還不是大家都不花錢, 用不同的管道去取得影片來看那攝影師的作品沒人買, 他靠什麼過活?你想賺錢卻不想讓別人賺, 你的作品不可被盜版, 你卻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作品!!趕緊在電影上映之前做對的事, 一直在那邊推託否認只是讓人越看越不爽, 也讓人看清楚, 拍電影的目的除了要錢, 其他都是狗屁.....轉移交點只是讓人覺得是在推卸責任, 去看用錢堆出來的電影, 不如在家看CSI......
新聞出來了!!!!大大加油不要又被河蟹掉了!!!對於劇組的回應真的很無言!!!新聞:對此,劇組只在臉書上回應,這張海報是由建築公司所授權的圖像,並不是使用攝影師的原始照片求證雙方也都低調沒有回應...求證雙方都低調無回應?既然大大都站出來講了為什麼還有這種問題?還是其實記者根本沒有打電話~~~~
lbw wrote:FB新的聲明出來了~...(恕刪) 時間上有矛盾首先,照新聞上的說法,電影公司承認有找過樓主,只是沒有採用他的照片.據樓主說那是今年7月發生的事.但是,官網FB卻說"去年4月"就取得某建設公司的圖片授權.如果去年4月就已經取得圖片授權,又何必今年7月又找樓主談?然後最後又說沒有採用樓主照片?若整件事坦蕩蕩,今年7月找樓主談授權這件事讓人覺得很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