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814af wrote:愈看愈可怕...原以為這是一篇分享"留住感動瞬間"的文章,沒想到到了最後是一篇討論人權的文章,害我想PO一張幫學妹留住美麗瞬間回憶的照片都不敢了...鬱卒 老大,這篇是在講街拍/偷拍 心得分享不是在講"留住感動瞬間"的文章你就快點把學妹的照片分享到貼圖區去吧讓大家會可以一起感動
路過的一點感想..每次想看看許多人的不同看法,或經驗技巧分享,看到最後卻只剩下,幾個人爭的你死我活,沒意義吧!!就像刀子一樣,能善用就能煮出一桌佳餚,不善用能用來殺人,原本欣賞照片都會有不同的想法(喔~!原來這樣拍會有這樣的效果),看到最後火藥味卻越來越重而失焦了~~!!不過,當然每個人的立足點和看事情角度不一樣,這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所以,還是感謝一下大家辛苦的分享各方向的觀點,讓不同角度的人能夠思考一下原本忽略的那一個部份。
偷拍或街拍只是一線之隔的觀念每個攝影者都會有自己的想法跟尺度拿捏只要拍攝的出發點是正面的.....我想入鏡的路人也不至於會有多大的反應對於那些只拍攝人物....上傳後對人品頭論足的作為倒是要加以制止這種行為才是若因為觀念不一樣而造成爭論.......不但無濟於事也很難讓彼此信服街拍人物入鏡徵求同意與否.....要或不要都不能無限上綱有反對的聲音才會讓拍攝者更佳尊重被拍者.....這樣是好事一件不論贊成或反對都要有所約束自己的觀念.....不能用一知半解甚至誤導的觀念來影響別人拍照是很隨興的.....若是要面面俱到.....我想要按下快門真的很難只是......街拍沒問過當事人就屬於偷拍嗎????在理論上好像是......但實務上還是要依照法律上的認定概念來說明這樣似乎比較公正一點.......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act=read&id=1156這篇文章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或許在往後的拍攝上......可以更了解到肖像權的授權程度到哪裡也會在街拍時比較清楚何時該取得同意.....何時不必取得同意.......而不是一味認定未經許可就是偷拍......這樣是有失公允的現今人權高漲.....不論做何種事情都有可能會惹禍上身.....如果因為拍攝一張照片無緣無故被告上法院.....也是很傷腦筋的一件事......多了解一些法律上對拍攝者的正確約束是有其必要的當你看到正妹或路人的瞬間.......按下快門那一剎那.....有感動...有幸福...有喜悅....有驚喜.....除了法律的約束外......道德層面就有待自己去判定了
如果攝影師是故意照某個人物~而未經他人同意, 又將其內容公開~ 我就覺得這是對當事人不尊重如果照的人物不是故意的~只是主題裡的路人甲, 那就不應該後製放大並公開其內容~這也是不尊重當事人只要不尊重~換做是自己我相信一樣會不舒服~請別以為手上拿台相機就甚麼都對了~ 自己照照玩玩就算了~請不要刻意公開所謂的偷拍照好嗎~我覺得很不妥~
ppdd777 wrote:如果攝影師是故意照某...(恕刪) 尺度的確很難拿捏在「公共場合」,「無惡意」去拍一位、或數位特定的人而在「無惡意」的平台將之公開,甚至參加比賽(這太常見了)倒底侵犯了隱私嗎?我想討論文章很多大家就多參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