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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街頭的色淫師.....(更新一些事)

真相在我看過部落格後已了然於胸!




STAR=YGG wrote:
真相在我看過部落格後...(恕刪)

看完了照片
我有一種相由心生的感覺
希望只是我的錯覺
雖說眼不見心不煩 但在吃甜點時 有蒼蠅在那飛來飛去 還是會很想趕走或打死它~
kmli wrote:
致 451 樓 FB...(恕刪)


樓主是默認他自己錯了 又不敢當眾承認, 所以才默默的換頭相照片的呀~ 哈哈哈
要馬就承認錯了, 要馬就掰到底啊~ 換什麼頭象!? 真是沒氣度~
回到原題~

別人拍你老婆也許在道德上人家錯了,
但不懂法律的你, 自己也做錯了都不知道嗎?
網路上想得認同,卻倍多人嗆, 然後使用借口跑掉~ 如此鼠輩...

線在01如此多這種人...唉~~ 你要不要乾脆關掉帳號 重新申請 砍掉重練算了?
小小小白 wrote:
那我跟著色淫師,跟蹤到巷內處理一頓,反正對方也不知道我是誰

是不是這樣就沒事了?...(恕刪)


打的贏,沒被抓當然沒事
打的贏,被抓到又被告應該也是走法院罰錢了事
最糗的事打不贏,被痛歐一頓還被告(因為先動手)那就比較糗了

只是『拍三小』然後就要訴諸暴力
社會事件才會這樣層出不窮...

如果真能討論出一個大家都是接受的方法,似乎是最好的結果
例如拍人的有他的權益
被拍的也能反映不舒服的感覺

不過我看應該也是不了了之吧
畢竟大家的腦袋及心中的那把尺都是很固定的
樓主的頭像看起來很不舒服

在您敘述這件事時我覺得超沒說服力的

大事化小
尊重他人怎麼就是這麼難
一堆人頂著我拍照又沒犯法
但是卻連一點點尊重他人的意思都沒有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今天不支持樓主的作為

是因為不支持違法


不支持違法並不等於贊同、支持其攝影者的作為

當然樓主老婆樣貌或許多少會動搖到一些網友的信心
我們也能體會樓主想保護親愛的家人

但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樓主跟許多網友犯了最普遍邏輯謬誤

我個人相當不欣賞非一即二的二分法

去把人分為兩類

只要不支持我的言論?就把他打入敵營?
社會夠亂了 不需要再向政治人物學習這套



我幾乎沒有討論到攝影者道德觀不足的部份

因為我時間一直花在跟人回應違法/合法的事情上

違法的事不是連講都不用講嗎?


更有甚者回應01是不是躲在家的宅男太多了?

小弟年輕時曾為受害者 只因當時不懂法而吃了大虧
〝理〞明明在我這邊啊,為何利益在對方那邊?
許多年後才明白法 是眾人團體生活最基本的原則
這邊同情一下 那邊法外開恩一下
那六法全書燒掉好啦 監獄轉型成遊樂園好了啊

我用我人生的代價換取生活的智慧(雖然不能跟諸多網友比)

我卻屢次看到許多類似
你是不是羨慕沒有像樓主美麗老婆所以... ?(OMG!)
你是不是贊同道德上備受爭議/下流/不尊重的行為?
你是不是宅男一個?
的廢話


沒有讀過書沒關係
法律不是本科沒關係
沒有教養開口閉口打人沒關係
社會歷練不足也沒關係

這些東西在未來的日子裡或多或少都會慢慢補足

但目前 藏拙懂吧


我的言語很銳利
不過不贊同也是你的自由






暈,什麼時候這裡成了民事辯論庭了。。。這這。。。繼續路過~
如果今天在別的網站看到女友或老婆走光或露點被偷拍然後po出來~

請問在法律上該怎麼處理?求償和訴訟要怎麼算?怎麼報案?
永澤bobodndn wrote:
如果今天在別的網站看...(恕刪)



應該先拍下網頁照片 取得證據(以免湮滅) 之後去警察報案即可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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