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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偷拍 心得分享

別說偷拍了,連光明正大拍都會有事

知名的歷史照片<移民母親>
這張照片攝自1936年,作者是美國攝影師Dorothea Lange,他以當時的新聞為題材,反映了二戰前夕的歐洲,這個戰爭的策源地,迫使得大批大批的貧民慘遭戰火催殘,只好萬般無奈地離開家園,攜家帶眷地往美國遷徙時的落泊和殘酷的現實。
這張照片的影響力,讓美國人關注了移民者的人權與境遇,自然也慢慢改善移民在美國的生活。Lange著實做了一件大好事。
然而,這照片的主角,終其一生都認為Lange靠著這張照片功成名就卻沒有回饋給他們家,而十分不諒解。
連這種說明來意,光明正大的採訪攝影,都會被如此的解讀。你又怎麼會覺得被偷拍發現自己出現在某些媒體上,心理會有多舒坦?

不過,偷拍(街拍)還是可以很有戲的。

攝於紐約中國城2008的一場雪

Adobe特約講師/Nikon學校講師/潮 攝影FB社團/Nikon2008-2009攝影比賽第三獎
bbn019

2008年,次貸金融危機的年代。

2023-12-13 17:25
乎~~終於看完這棟樓了. 稍微分享我的想法.
我也很喜歡街拍, 但是我街拍出來的照片我只跟親朋好友 or 志同道合的人分享而已.
我很好奇把它門一股腦全部PO到"公眾論壇"的網友們到底在想甚麼?? 明明就知道有很多人反對街拍, 明明就知道有很多極端注重個人權益的網友, 為什麼還要把它們PO上來呢? 尤其是PO到Mobile01這種熱門的網站... 想蓋樓? 想討罵?? 想要意見來精益求精???
為什麼不乾脆在"非公眾性質的網路環境"內分享給"認同自己"的人就好? 想要意見指教來求進步的話就跟攝影同好討論不就好了嗎?
奇怪....真的很奇怪....
chenquoi wrote:
乎~~終於看完這棟樓...(恕刪)


前面那些人不會覺得有問題的,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是藝術的追隨者,
被拍攝者願不願意被公開,
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是問題,
有意見的人是因為自己心胸狹隘。

即使已經找出許多法律專家的例子,
說明「未獲得同意而公開乃觸犯肖像權」,
他們的想法也不會有絲毫改變。
甚至還有人認為犯法的行為只要沒被告就不算犯法。

不懂得尊重他人意願又缺乏法治意識的人,
和他們說再多也沒用。

日本的肖像權(有興趣可再搜尋「肖像権侵害 路上スナップ35万の支払い命令」)
無断撮影! 肖像権侵害の相場と対策

大陸的肖像權
大陸素人照夯 但街頭美女9成不願被偷拍

台灣法界專攻著作權的章忠信的看法
小小照片,大大學問(最後一段)

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的見解
施部長講法》照片隨便用 侵害肖像權

中央大學教授卡維波的看法
公共場所有隱私嗎?——街頭照相與公然裸體(註9,註10)
chenquoi wrote:
乎~~終於看完這棟樓...(恕刪)


純粹是分享心理, 跟在哪裡分享並沒關係吧

inoue555 wrote:
前面那些人不會覺得有...(恕刪)


至少在我個人的經驗來說大多數人都不排斥
如果真的以您的觀點來看
世界上的攝影大展有80%作品全部犯法.
又如果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看攝影展的蓬勃發展來說
我想您大概是少數
-HY- wrote:
至少在我個人的經驗來說大多數人都不排斥

哦,這是在詢問過「每一個」被拍的人之後得到的結果,
還是在大多數被拍到的人都「不知情」的狀況下的個人臆測?
如果大多數人真的都不在意,那為什麼街拍還會是個具有爭議性的行為?
我想答案應該很明顯了。


-HY- wrote:
如果真的以您的觀點來看
世界上的攝影大展有80%作品全部犯法.

以日本和台灣的法律來說,或許是的。
其他國家的法律我不熟,你可以自己去研究。


-HY- wrote:
又如果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看攝影展的蓬勃發展來說
我想您大概是少數

法律就是法律,和多或少無關。
再說,是攝影圈裡的少數;還是整個社會裡的少數?
你想用哪種方式比人數?
inoue555 wrote:
哦,這是在詢問過「每...(恕刪)



街拍沒有你想像中的爭議. 爭議只是因為你是爭議的一員而已

說到我自己的經驗,的確被我拍到的有些不知情
但是大部分都知道, 因為我不喜歡用望遠, 35mm /50mm手動鏡 + dslr, 任你再快技術再好也藏不住
所以拍了之後他們會看我一下, 或多或少是懷疑的眼神, 人之常情
但在我報以微笑以後, 對方也報以微笑, 到現在只有兩個人請我洗掉.
所以在我拍了幾百張以後, 低於1 %的反對, 那麼您認為他們真的這麼在意嗎?
還是閣下杞人憂天?

如果說真的說是犯法, 那麼請問你有看到攝影展下架或被禁嗎?
據我所知, 沒有這樣的事實發生, 如果沒有事實, 如何能說您是站在多數或是法律這邊?
要不, 您可以當其法律的推手, 讓他實施吧 ?
老實說,弟覺得這要看國情以及人文吧

四月底的時候弟去日本玩了一趟
在名古屋地下道閒逛的時候

跟親戚在討論路線怎麼走,因為我個頭較高
相機掛在胸前幾乎是常人的高度

就看到在親戚的後方,有幾位年輕男女
其中一、兩位年輕女孩對著我比YA的手勢

問題當下我手根本沒放在相機上
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對我擺POSE

不過我是感受到年輕的活力了
可惜當下沒真的能把他們的身影留下
我是頭渴望有另一半相伴的紅斑狼瘡熊...
公開展覽沒問題?
之前有個婚攝拍了彭政閔的婚禮
之後就把有彭政閔肖像的圖片放置部落格中
收到以下通知了~

(以下引用至該婚攝部落格中之文字)
"很抱歉敬告各位象迷及恰迷接獲家屬通知兄弟象球團認為本網誌內容在公司的立場上已達到可以收取廣告費用的上限故有關彭先生一切可清楚辨識的肖像不再呈現網誌 ..."
(相關事件您可搜尋 恰恰 婚禮)

您有拍攝的權利 您擁有該照片的著作權
但不代表您有使用的權利
PO在這裡對您來說爭議小
是因為您不是用於商業用途
所以受到侵害的人
只能默默承受或者是口頭勸阻

請把街拍照片PO在自己的部落格吧
何必貼到第三人稱的公開網站呢?

但若您把自己的照片
PO在這裡
我倒是不反對
因為您就代表您 我尊重您 我也敬佩您
為什麼公開攝影比賽拍到人需"""被攝人簽署同意書"""
就是因為不能偷拍~還藝術勒~還大多數人同意勒
亂說一通~愛偷拍請自重~還敢po上來大言不殘
-HY- wrote:
街拍沒有你想像中的爭...(恕刪)

你的態度很好阿~不是偷拍
但~po到網路上他們會同意嗎?
台灣人太害羞只是不好意思要你刪掉~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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