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紫 wrote:
這個社會病了嗎?
不能用就是不能用
跟閃光出力無關阿...
病態的社會
都是這種價值觀扭曲的人搞得
可能樓主小時後時 他爸爸在大馬路中間架著三腳架拍照
然後別人開車撞到
自己不對還跟別人幹橋起來...
從此有樣學樣...
mo0817 wrote:
我當初也是認為自己理虧 所以也把閃燈收下來
也回答是喔 這2個字而已
"你不要用閃燈.會嚇到鸚鵡" 我想不出這種有什麼好語氣
後續會在回覆 就是說我會傷到鸚鵡 會嚇到鸚鵡
這些有能提出實質的証明嗎?
在動物園打閃燈是我的錯 但有必要用用那種口氣嗎? 這才是重點...(恕刪)
police wrote:
流浪狗最起碼還會有人或團體來捍衛牠們。那些街頭的流浪漢呢?
所以啊,時代變了,人真的不如動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