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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直拍路人的攝影師, 大家會如何做呢?

肖相權指的是「照片的運用」
並不及於「不特定人可以自由出入的公共場所」對著你按下快門!

如果你在公共場所禁止別人對你拍照
吃官司的反而是你,你可能犯了「妨害自由」與「強制罪」。

因為,對著你拍照,與對著你看,並無不同。

但是,如果在私人產權的場所(例如你家、你開的店)
你可以主人的身份,禁止任何人拍照。

至於,你在公共場所被人拍照,照片被拿去用在特定用途
例如說,被威而剛藥品業者拿去當做廣告的見證人
這才是侵犯肖像權。

在公共場所拍照這個動作並沒有違任何法律。
fsw437 wrote:
肖相權指的是「照片的...(恕刪)


樓上說的沒錯,
以本案而言,
拍照的阿盃沒有什麼法律問題

至於道德,
阿盃也不是跟"秀場色老頭"一樣瘋狂想抓曝光照.............. 不知道樓主在擔心什麼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那位阿伯並非性騷擾,
不建議你去告知或阻止,
這是公共場合且該名小姐並非正在寬衣解帶,
如果你是看到有人的鏡頭對著某人的家裡的某人,
你就可以伸出援手了。
tandy wrote:
今天和朋友一起到了著...(恕刪)


真是厲害了樓主
阿伯用長焦短砲在拍
您居然能知道他是在拍什麼...連拍哪一個人都知道
在公共場所中的人群裡用長焦拍攝能拍出什麼呢
有人在廣場中換衣服嗎?
您認為阿伯是在拍帶有猥褻行為的照片嗎?
那您真po錯地方了
您應該直接打110報警
並將阿伯犯罪的證據留下
而不是來這發這一篇吧
搞的好像拿長焦鏡頭一定要朝上才行
難道我要拍拍群眾快樂的表情都不行嗎

真是受不了有些自命清高的攝影者
真不滿阿伯的話下次再看到請當面喝止他吧
謝謝
jshin wrote:
那位阿伯並非性騷擾,
不建議你去告知或阻止,
這是公共場合且該名小姐並非正在寬衣解帶,


在公共場所,對著一個脫衣甚至裸奔的人拍照,也沒有犯法!
但是若把這露三點照片貼在你部落格,就有妨害風化的問題了。
也就是說,這種照片若是在你家自己看,是沒事的。
EVO007 wrote:
您應該直接打110報警
並將阿伯犯罪的證據留下


這個老伯在公共場所拿相機拍照,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即使他只拍一個特定的人)
我若是這個老伯,而你去報警,我一定控告你誣告、妨害我自由。
除非他犯法
否則你就不用去理他
畢竟那是他的自由
看到攝影師或手拿相機的人
通常都會離他遠一點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如果自己的女人不是被偷拍...
而是被別人「盯著看」!
只是看而已喔!沒有拍照.... 純欣賞

會不會不舒服?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不爽的話就當面問
不用在這邊以自己的價值觀度量別人

我跟你說, 我在天元宮也是這樣拍
我要拍櫻花樹下, 一個女子拿著DC拍櫻花的畫面
請問一下我哪裡色咪咪了?

別站在井底看世界
下次你來我教你如構這種圖
免得你一輩子不會還在數落別人...

順便再教你, 等在那邊不動是要等機會...
機會快門懂不懂??


萬能的天神 請賜與我嘴砲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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