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是為了目的而產生的,
henry要的是什麼照片?
這個比賽的目的倒底是什麼?
以某協會內部的攝影比賽為例,
目的是"鼓勵創作"、"提升攝影技術"、"提升作品水準",
所以根本就沒有"不得後製"這條,
甚至還鼓勵用後製來磨潤作品。
再以某公家機關的的攝影比賽為例,
目的是展現某地方特色、某地方的美,
有沒有後製其實根本不須要特別提出來,
不合常理的美,在這個地方永遠也看不到的美,
怎麼能做展示地方美景的照片呢?
因為要將照片版權收歸己有,做為將來出版的資料庫,
所以才有版權讓渡或是共有的條文,
光是這個版權的問題,就關係到參賽者的意願;
為了要做展示,有放大照片的需求,
所以有照片長寬比例的限制;
像是做為生態記錄之用,所以會有符合正常生態的條件。
那麼,不得後製的原因是基於…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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