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rpious1102 wrote: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拍你的臉本來就沒有法律問題。 你想一下 你帶者妳馬子 我從上面拍她奶你跑來靠北 我說又沒拍到點 怎樣 又沒法律問題 你咬我啊之類這是人品問題不過話說 通常都會拍妹吧 樓主肯定很帥
拍攝者有拍照的權利,被拍攝者有拒絕被拍照的權利,這本來就是互相的。未經同意就拍攝,就有評論家比喻為像強姦一樣,把鏡頭比喻成男性的生殖器。另外文茜世界周報有報導下列的新聞:大頭照神奇力量 進了世界爭端角落引用其中一段話:阿拉伯之春後的突尼西亞,一張無名氏的相片讓「民主」一詞落地生根。JR:「民眾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張相片,相片裡的人是誰?是新的獨裁者嗎?我們沒見過藝術,這是什麼意思?所以他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把照片撕下來,有趣的是,我認為創作失敗了,但有一個男子說,你們有權貼照片,人民有權撕下來,那就是民主,這是第一次感受到。」
totoTOO wrote:在公共場合拍照是合法的,但針對路人近距離拍攝特寫鏡頭(,如不是公眾人物的公開活動),被拍攝者可以要求刪除照片。但請彼此都注意一下基本禮貌,不要過激、不要挑釁,否則被打也是可預見的 +1 樓主已經說明了 一步距離內~ 樓主已經很客氣了~那些說樓主有問題的~我也是拍照的你請你女友站在路邊我用一步距離拍她看看(我裹小腳...步伐超小的)你再來說那些吐嘲樓主的話~將心比心~一堆開學還不好好上課的小孩子們
回覆21樓醬子囉!看你的回覆我只看到醬子囉!素質低落回覆的文章就是醬子囉?????那拜託別發文硬扯抓拍來戰現在人手一台單眼,保持攝影者與被攝者的尊重是基本禮貌樓主遇到的明顯就像你這種喜歡用就醬子囉的做法來回應只能說被樓主拿出來批評是剛好反正,就醬子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