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_altis wrote:
法律所沒有禁止的事,人民就可以為之。這是法治社會基本的常識。
好多大大都說不能拍、什麼「私人財產」云云~~
問題是,法條呢?哪一條載明了「公共區域的私人產不得拍照」?或者,「動產不動產置於公共區域,須經財產所有人授權始得拍照」?若沒有,那就是人民的自由。
討論要有所憑據會比較有意義。
我也同意這個觀點
拍車跟拍人是兩回事
另外樓主所站的位置是重點
如果是站在人行紅磚道上
我無法理解為何不能拍車?
致於警衛的行為更有討論空間
如果樓主是站在飯店的環道上(私人土地)
警衛當然可以管
如果是站在紅磚人行道上(公有土地)
那警衛憑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