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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問一小問題>>街拍過程中是不是店家最好不要直接拍照呢???

kamino wrote:
真的嗎??我之前也曾...(恕刪)

呵 你真的運氣好
又或者你在一期靠三重路這面,除了正門入口,幾乎沒警衛
二期那邊警衛一堆。

那次我真的蠻不爽的,連我拍隔壁空地的鳥都要管
管太寬了吧

補上那天拍的

這是拍給警衛看,純拍爽的,鳥都飛了..........
王呈玉在他的bolg有一篇很詳細的文章, 寫得非常詳細,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jw!rrA5zQ.CQE4EbPhq80_UGjJR3g--/article?mid=2542
Dave5136 wrote:
如前所述,這並不構成侵權。何況書的著作權也不屬於店家。(恕刪)


店家櫥窗方面的我不予置評,不過書店內若就拍攝書籍內容來講,應該還是不妥。
雖然著作權不是書店的,但在客人還沒購買之前,書本都是店家的東西,可以說書店擁有書本的所有權。

打個比方,你邀請朋友來家裡玩,朋友看到了你書架的藏書,想借幾本來翻拍,當然要是感情好是沒問題,
不過這邊我們要探討的是,你覺得你有沒有權力阻止你朋友翻拍書籍,要知道,書是你自己花錢買的,是你的東西。
若你覺得你有權阻止朋友翻拍,那怎麼會覺得書店不可以阻止客人拍攝書籍內容?

希望大家不要雙重標準啊~
lmh5107 wrote:
…若你覺得你有權阻止朋友翻拍,那怎麼會覺得書店不可以阻止客人拍攝書籍內容?
希望大家不要雙重標準啊~...(恕刪)
沒有雙重標準。是您舉的例子不適當。

原來的文章講的是「拍到」書的內頁,跟蓄意「拿書來翻拍」有點不一樣。而且您舉的例子在家裏,有隱私權的問題,如果例子換成我把我買的書帶到公共場所,朋友在該公共場所拍照,「拍到」書的內頁或封面(書的封面跟內頁一樣,都有著作權,書有沒有翻開不是重點),情況就一樣了。我或書店(書的所有人)都一樣「無權」阻止他人對書拍照。至於禮貌或道德的問題,在此不討論。

就算是蓄意翻拍的情形好了,我可以把書收起來讓別人「拍不到」,但不能阻止別人「操作相機」的行為。如果我已經同意借他翻閱了,除非我把書拿回來,不然是沒辦法阻止別人拍攝的,因為我只擁有書的「所有權」,不擁有「著作權」。何況翻拍不一定會侵害著作權,有可能是「合理使用」,還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假如您覺得「把書收起來讓客人拍不到」,也算是「阻止客人拍攝」的話,那店家的確是可以做到這一點。但這跟把店關起來讓人拍不到櫥窗是同樣的道理,我認為「使人拍不到」跟「阻止他人拍照」是不太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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