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love wrote:誰說大家到忘憂森林是...(恕刪) 你這邏輯是怎麼出來的啊?真是奇怪!那要不要怪縣政府到處推廣當地的風景名勝?那要不要怪某大學生扮三太子到世界各地推廣台灣這地方?那要不要怪外交部拍廣告到國外放送打台灣的知名度和形象?那要不要怪觀光客幹嗎來破壞台灣的自然生態?
請問法律明文規定忘憂森林不能玩水嗎?還是公投通過那裏只能拍照?我也喜歡攝影,有時也希望我的鏡頭裡儘量不要出現不相干的人。但是我也只能靜靜的等到沒人經過的那一刻。只要他沒有對環境造成破壞,我們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把別人的照片PO上來似乎有些過份。放寬心吧,多想一下,大自然不是為了我們的鏡頭而存在的。不論是誰都有使用觀賞的權利!
水要沉澱的很清澈...5分鐘?反正水濁掉了後面的可以等!!檔到我?我記的我是打他就在忘憂森林的正中央做這種事!!一點都不在乎擋到大家的景怎會有人一直咬著<<檔到我!!>>好吧..下次會帶青蛙裝去!!反正是枯木而水會成沉澱至於水草會再長...1沒違法2沒規定3沒破壞其實這只是認知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