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san wrote:直接肯定的說對方抄襲可能有誹謗罪的問題,但你只是希望大家評理而已看的人覺得沒抄襲,那對方也沒有名譽下降的問題。覺得有抄襲,那也是他們自己犯罪的結果,與你無關(恕刪) 樓主!請直接找法律服務抄襲涉及毀謗?樓主妳真的要相信 01的嘴砲遲早被告
這事情有兩件事情一 業者涉嫌抄襲對方也已經釋出善意了(產品不是已經下架了嗎)所以 PO文樓主很難告贏這點二 樓主發動抵制這點對樓主很不利 真的很不利抄襲部分即使是事實 也應該告此點而不是發動所謂的抵制假如你我發生車禍 雖然很明顯的看出是我不對(例如 我酒駕.逆向超速 又無照駕駛...等)但是即使這樣 你也無權問候我媽吧在車禍現場 你因為"認定了"錯在我而大聲的以國罵問候我媽我想 我絕對會告你"公然侮辱"的而且告贏居率很大...好吧 很爛的舉例我知道總之 抄襲事件跟樓主發動抵制絕對是兩件事情反正樓主損失不大 不如息事寧人吧
旅遊業互相抄襲文案,是長久的陋習,的確不值得鼓勵,只是事情若要鬧大(最近一週,在許多的網路媒體刻意曝光),水果媒體熱烈參與,恐怕不會如意,因為你的朋友部落格的內文裡,明顯地固定「推薦」某一特地旅行社訂房系統(非其它的網路隨機廣告內容)相信水果媒體不會對某一部落客的不滿,不用廣告費用的大肆宣傳另一特地旅行社的(被告旅行社可是長期有在水果媒體廣告的)尤其對方業者也在被通知後從善如流的將被爭議的產品下架.....這個後續,即使想報導,也沒衝突性的內容可言....ps:倒是另外想請教懂法律的網友,沒有旅行業執照,但卻固定且長期執行旅行社行銷業務,算不算違反觀光局的旅行業管理條例的...???
風輕揚 wrote:但是必須負擔法律上責任....不是爆料就沒事...(恕刪) 放心這種沒腥、羶、色、沒流血、沒涉及公家單位有哪家記者想爆這種沒人想看的私人事件?不知有哪位鄉民可翻出除了大官或是教授抄襲論文之外記者曾爆過這種著作權的新聞?我更好奇的是這是很單純的法律事件偏偏原PO就是不想翻法條,不想尋求法律協助(可沒叫你請律師)幾千塊錢稿費就解決的事情要弄得這麼複雜?搞得跟義和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