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3516504 wrote:
街拍你不想被拍就閃開呀! 我又沒有拿鏡頭抵著你的頭叫你一定要給我拍.
台灣人太有人權了, 以至於自我感覺良好.
看著那些開車在路上的人, 路都他家開的就知道了.

你這說法跟那些開車在路上,
路都他家開的人哪裡不一樣了?

還是你認為你自己太有權了,
路是你開的,
不想給你拍的都一定要閃給你拍就對了?

不想給你拍叫太有人權?
叫自我感覺良好?
從上面的文章看起來,
還真不知道自我感覺良好的是誰?
以原PO提供的資訊來說

足夠以現行犯逮捕的刑事規範

應該是妨害秘密罪 大概就是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不過在公車上面的活動是否是"非公開"?

所以我覺得這條新聞 只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罷了

記者賺賺錢 警察消消民怨 僅此而已
其實街拍取決於攝影師的態度

讓人覺得不舒服時,你就該停止了,畢竟是拍的人不對,無庸至疑不用辯駁

但如果你能友善的詢問被拍者,又把對方拍的美美的很傳神,我想對方也是不會太介意的

所以第二取決於美學,當你能讓每一個被你偷拍的人,看到你拍的照片叫好

我想何樂而不為,搞不好他還要求你多拍他

國外的大多攝影師被發現,都會主動示好,態度很讓人能接受

而國內有少部份人就偷偷摸摸的樣子,一副偷拍狂的樣子

人家當然會對你不爽,這些人自己要多做檢討
拍人文被打就算了 ... 反正街拍本來就要有隨時烙跑的準備

最怕是只是拍建築與景物 也被別人以為在拍他

os 干你什麼事 給我閃

你以為鏡頭一舉起來就可以拍到全世界 ... !? 拍照的也只是一次挑一個主題好不好

琴佳諾 wrote:
標題是: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不過內文大家討論的是 "道德與觀感"、"換作你願意被拍嗎"?
如果回歸主題...不好意思...請問台灣哪一條法律...說不能街拍嗎?
什麼法、第幾條呢?

所謂狗仔偷拍~通常犯法的是 往 私領域進行拍攝(往人家的家裡拍)、或者針對較為隱私的行為(maybe 公車上睡覺的照片 這段其實有爭議)、侵犯隱私等等,以成立妨礙秘密罪的條文判斷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在公共場合中,我好像沒聽過有什麼判例說 拍照是非法的。

至於肖像權的主張~我沒記錯的話~並非每個人都可以主張有肖像權,例如 喬丹(商業考量)可以主張,路人不見得可以主張。或者 路人可主張,總統不見得可主張(公眾人物)。


沒錯, 說得真好. 謝謝你的意見.
quote一下.



kit169 wrote:
慘了...
我只會街拍...
https://picasaweb.google.com/speedstar170/GRDIII08#


哈哈, 森山大道兄您也來了! 歡迎分享台灣街拍經驗.
如果沒有得到我的允許拍到我, 而且照片又在我不不允許的地方出現.
我絕對會告攝影師.


3516504 wrote:
剛看到一則新聞:『專...(恕刪)


如果對人的基本尊重都不懂....有甚麼資格玩攝影

又有甚麼資格談街拍...
風輕楊數位影像工房 http://www.windflow.com.tw
不喜歡被拍到+1
雖然小弟長的不怎麼上相 但我覺得這就是不尊重被拍者的意願在"偷"拍
為什麼說"偷" 因為是未經當事人允許而在當事人不注意的情況進行拍攝
無論是掛在胸口按快門 假裝檢查照片按快門 各種五花八門的招數
這不都是"偷"拍嗎??
  • 4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