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認為姑息是不對的,盜用人家的心血當成自己騙財騙色的工具,既然抓到了怎麼能讓他好過?只不過在台灣這種盜取智慧財產的例子處處可見,小到學生抄同學的作業,學士論文到處剪貼,大到仿冒專利技術,拷貝抄襲音樂作品或電視節目,無所不在呀!怎麼能算了呢?如果他在外的所作所為最後循著照片來源指向了你,要你負責(以台灣的司法很難說不會喔),你又能怎樣?拿人家的點子發大財,想到點子的人卻苦哈哈,原因就是不懂得主張自己的權利,上人家的班就是老闆的奴隸這種觀念必須要根除,不然想到的點子都是老闆的!
U should of report to FB take down his account. then get his IP to find him. what an ass hole!!!!! I hate people like that!!!!!S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