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viju wrote:
請先看我寫的再看你回...(恕刪)
歸類是你自己歸類, 我從頭到尾只針對你貼的圖片只有大腿沒有臉部,你要說最後一張斜側面,很清秀,東區一堆~你可以舉證畫面上的人是你自己或是妹妹女友老婆,你很不舒服,你可以要求他下架銷毀,甚至,當事人因此看了心理醫生,不敢穿清涼的服裝,導致醫藥費,櫃子裡的治裝費,向他求償~OK嗎?
但這不是我們講的街拍,這只是較低道德標準,煽情的偷拍,OK?
是我的親朋好友甚至是我本人,我只能告知說,穿的清涼會被盯甚至被拍到只因為太正太清涼~道德層面有點瑕疵但不違法而且我不會把所有的拿相機的人都當色狼,OK嗎?不要跳針了吧~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