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樓的還好~(不過有1點扯,就是在下雨天拍...今天在台北地下街看到超扯的X拍3人組3人都拿單眼相機站在地下街柱子旁邊(只觀察1下雖然不確定但只要有長得不錯的女生經過,3人都會猛對者她拍本來想用手機拍下~不過想想算了,那麼多人經過都沒人去管也不想去淌這混水...
靈光 wrote:街拍時請攜伴同行 -...(恕刪) 這個議題不管正面還是反面都不好談論,只要是人要的自由和權力一直是相對立的,所以街拍的方式在鄉下就容易多了,改到鄉拍比較好至少心裡踏實而被拍的人也憨厚些!!
lkkdon wrote:這個議題不管正面還是反面都不好談論,只要是人要的自由和權力一直是相對立的,所以街拍的方式在鄉下就容易多了,改到鄉拍比較好至少心裡踏實而被拍的人也憨厚些!!...(恕刪) 不見得喔..我曾在鄉間拍高鐵,結果被農地地主關切過但不過只那麼一次就是了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是無隱私行為之期待譬如說現在有很多情侶喜歡車震或打野戰(行為),他們的行為很隱私但地點很公開,總會有不特定的路人經過看見,情侶不能主張路人侵犯他們的隱私權,這個又跟拍女生的內褲不一樣,女生雖然走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但總是有穿裙子跟外褲,代表女生對於自己的內在美或身體部位是有保護並保有隱私(非行為),除非時下流行的內衣內褲外穿那又另當別論如新聞所說在公車上睡覺(行為),公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在公車上睡覺是大多數人可共見共聞,你不能主張在車上的乘客看到你睡覺就是侵犯你隱私,就算被拍下來也跟隱私無關,因為大多數人可共見共聞,哪有隱私可言,難不成遊民在公園或馬路邊睡覺他們也可以主張隱私嗎,當然不行,所以就算你在馬路(公共場所)上不管你是走路,睡覺,抽煙,挖鼻孔,路邊大小便等等都不能主張隱私權再來就是街拍,如果我站在西門町要拍街景,西門町少說同時有好幾百人經過,一定會拍到人,而且還不少,我總不能一個個的要求或告訴路人說我要拍照或詢問我拍照可能會拍到你不知可不可以,這是不合理的,如果這樣你在那站一輩子都拍不到一張,所以這跟尊不尊重沒關係,因為你是對著一大群人進進出出的地方拍照但是如果你的鏡頭是對著特定幾個對象拍照,我想事前就一定要得到人家的同意,像我在星巴克看小女生很可愛想要拍他,我會先問他父母我可不可以拍他小女兒,得到同意後才拍,事後說謝謝,雖然星巴克也是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但我拍的對象不是多數人而是少數特定人,所以這是禮貌也是尊重,但如果我是在馬路上要拍整個星巴客的建築物,一定會拍到裡面的客人,你不可能也不必一桌桌去爭求同意,要換言之如新聞所說如果你拍在公車上睡著的人,你並不侵犯他的隱私,但是你的拍照行為很不禮貌,你應該要先把他叫起來問他說等一下你又睡著了我可不可以拍你,再請他繼續睡,哈~~~~總之在適當的場合跟時間做適當的事,並且拿出該有的禮貌跟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