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劍 wrote:我有說不能街拍嗎!?...(恕刪) 1.「街拍」這個名詞是無罪,請兄台別再替「街拍」這名詞安個無謂罪名...2.「你只不過讓人看見,原來支持街拍的人格調這麼低!」這句話似乎是言重了點,但公說有理且婆說也有理,「街拍」這件事情說到底是有罪?無罪?污名?美名?? 在各位「情緒化」的討論下不是早己變了調??各位何苦呢?...
fsyuki603 wrote:挖到寶這不是台灣這不...(恕刪) 我真的看見我朋友了...第一和第二張的女者是在下的友人...以前同家公司的...我猜..這是在西門某健身中心那拍的吧??..不過..話說兄台po這些圖的原意為何??
我也街拍,而我唯一關心的只有"人",決定拍與不拍的原則很簡單,就是在當下是否造成對方的不快?如果答案是會,那我就不拍,或是另外想辦法。光說不練是狗熊,提供範例如下:在三峽老街送冰塊的老伯,因為我知道他很習慣觀光客的相機,所以大大方方的直接拍下去同樣在三峽老街,整個討論串忽略了一件事:沒人規定街拍不能徵詢對方意見這張照片我知道師父可能不習慣鏡頭,所以先徵求他的意見之後再按下快門,而師父也給了我一個笑容,這感覺很好。
joviju wrote:問題是這類的偷拍一樣是被歸類於你們所謂的街拍/偷拍這就是為什麼你們所謂的街拍/偷拍會讓人反感 一樣是被歸類於我們所謂的街拍/偷拍?誰說?這是你歸類的吧?這棟樓有許多贊成街拍權利的人都不贊成這種的吧?也不把那一類照片歸類於街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