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R-tang wrote:
我一直都有在看,只是...(恕刪)
我也想去拍照,只是目前還困在公司裡。
pyh wrote:
只是目前法律不想假定或統一每個人的想法,所以把這個權利的行使交給每個人去決定。
joviju wrote:
試想今天被偷拍PO上網的人是你女友或你妹妹或你朋友呢?
你做何感想?還暗自欣賞咧...(恕刪)
tkupsboy wrote:
小小建議你的妹妹女友老婆不要這樣穿衣服,然後穿梭在公共場合....
共同領域中,請你不要穿以上的衣服做以上的動作,再來限制別人拿起相機...(恕刪)
tkupsboy wrote: 所謂淫穢不尊重的針對性討論那要拍到臉才行...(恕刪)
tkupsboy wrote: 還有copy所謂的淫穢言論就是針對這張照片的某某某...(恕刪)
tkupsboy wrote: 我的理解是街上公共場合的拍照,不是站在人家面前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