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version wrote:是違反什麼規定...(恕刪) 。主辦單位在FB的官網有寫啊根據比賽附則『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經查證,該作品確實公開刊登發表於mobile01(https://www.mobile01.com/waypointdetail.php?id=29944)所以要賽照, 千萬不要先拿來 01 貼, 先在公網上曝光...
公布優勝名單"引起話題"一次,取消特優獎又免費廣告一次,厲害!我猜,嘉義市府裡應該會有人說:「感謝網友幫忙」。那...嘉義市民會不會說:"這次經費花得真值得,公務員幹得好!"類似這種話呢?我猜...應該不會。公務員一有過錯開罵一窩蜂,偶而表現好誇獎一下罕見,這是"台灣老闆"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