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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知道好的攝影重點是寫實,但嘉義請的專業攝影家評鑑的優勝讓我汗顏

goodversion wrote:
是違反什麼規定...(恕刪)

主辦單位在FB的官網有寫啊

根據比賽附則『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

經查證,該作品確實公開刊登發表於mobile01(https://www.mobile01.com/waypointdetail.php?id=29944)

所以要賽照, 千萬不要先拿來 01 貼, 先在公網上曝光...
公布優勝名單"引起話題"一次,取消特優獎又免費廣告一次,厲害!

我猜,嘉義市府裡應該會有人說:「感謝網友幫忙」。

那...嘉義市民會不會說:"這次經費花得真值得,公務員幹得好!"類似這種話呢?我猜...應該不會。公務員一有過錯開罵一窩蜂,偶而表現好誇獎一下罕見,這是"台灣老闆"風格。

訪客請登記 wrote:
哇!~~原來手機拿...(恕刪)


本來就只有200多張手機隨拍照參賽,現在恨當初不參賽,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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