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al8899 wrote:
關於著作權的部份:台...(恕刪)
還有特定加工區或科學園區等,只要進入園區內,所有道路/花草/設施均屬於私人,當然因此一般交通警查也無法進行違規取締[同學校內出車禍或酒駕狀況],園區管理單位可隨時封路,馬路底下可以埋設各式可怕管路,園區警衛亦可請不受歡迎人力刻離開,如於人行道上拿相機拍照或拿容器裝溝水,或者空氣採樣等行為.
我家小妞蛀牙了~
hillside wrote:
拍一幢建物,要告知誰?
所有的住戶一一通知、全部同意才拍?
住戶還不一定擁有建物的著作權呢!
你真的懂?
如果我今天在馬路上要拍一張照片要放到電視廣告上,而你是在照片裡的其中一人,你覺得我需要告知你嗎?
如果我今天不告知你就把你做為主角,我需不需要你的同意?
你知道嗎?你沒有這張照片裡的你的[著作權]喔?
法律與觀感是兩回事,之前就不是流行著一句話嗎?--[雖未違法,觀感不佳。]
沒有告知屋主,也沒被阻止,是運氣好或是對方不在意,如果對方在意呢?
身為被拍攝的房屋的擁有者,屋主應該是可以拒絕的吧?
今天會被阻止,第一點就是屋主不喜歡,也許屋主入鏡了,也許屋主在旁邊看到樓主拍,這時樓主就應該告知……可是,我知道樓主不知道對方是屋主,但是對方的身份不會因此改變,他仍是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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