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為苦主默哀三秒鐘,1、2、3,好(咦?!)話說如果碰到這種情形,假設魔人所拍攝的照片單純是自己練習所以並未張貼於公共領域或用於商業用途,那苦主是否可以行使肖像權為由阻止他拍攝??另外該處若為公共場合,雖苦主有有租借的行為,但若親友發現並將其架離,是否有涉及強制罪或妨礙自由的情形??因為回復沒人提到,所以想說請問一下以避免將來遇到時引發糾紛惹得一身腥
宅男乙 wrote:這個家族嘛系咧真奇怪...(恕刪) 你也才好笑,新郎跟新娘都有事情,整個行程都要run,你叫誰去處理,再來親友會以為是新郎跟新娘請來的人,新郎跟新娘也認為是親友請來的怎麼架,當然是日後看影片才知道,你這個人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