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illgates wrote:
今天外出 看到某科技...(恕刪)
對於一個小小警衛,何苦?
對樓主來說,只是有無拍到,但對他來說,可能這次或幾次被看到,可能工作就不保。
這位警衛先生本身或許無禮些,所以引起不悅,但面對無禮之人,還是以禮相待為佳。
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要落實禮貌多少,例如像是上下車對司機有無道謝等,這些並不會有法律上問題,但以禮待人絕對是讓自己與對方都感到愉快。
您不拍讓他些,並不是代表他的是正確,而是禮貌尊重他的工作。
就像當別人小孩子跌倒,對於這畫面猛拍照,會不會觸犯法律?
萬一您作了,應該禮貌性道歉,安撫小孩與對方家人情緒,展示一下照片。
您可能因此結交一個家庭,認養一個乾兒子...




























































































